社区菜店建设方案
篇一:
社区便民菜店建设工作方案社区便民菜店建设工作方案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民办实事工作的安排和要求,进一步满足社区居民方便、放心、低价、质优的购物需求,积极推进我区菜篮子工程和放心食品工程,实现“便民、利民、惠民”的目标,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以“关注民生、便民利民”为宗旨,推进我区社区便民菜店又好又快发展。严格按照市区建设便民菜店的规范要求,合理规划,科学布局,严格把关,切实解决我区居民买菜难的问题。
二、主要任务坚持“三加”的工作思路,即:
商务、财政部门(负责建设工程及建设资金的监管工作)﹢街道、社区(负责建设场地的选址协调工作)+配送企业、市场建设中心(负责建设投资及经营管理工作),采取直营、加盟、搭载等多种方式,在全区建设50个以上的便民菜店和 2个蔬菜配送中心,初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环境良好的零售便民菜店服务网络。
三、进度安排
(一)摸底阶段(年2 月中旬-5 月底)。由商务局牵头,以区内各街道(除青白石和伏龙坪)、社区为主体,配送企业和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配合,在我区进行摸底调研,寻找合适铺面或场地建设
便民菜点。各道、社区按照任务要求及时将选定的便民菜店统计报送商务局审核执行。便民菜店摸底工作于5 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建设阶段(年6 月初-9月底)。由已确定配送企业和市场建设中心进行施工建设,按照便民菜店建设合格、装饰统一等要求,完成便民菜店建设工作。
(三)验收阶段(年 10 月初-11 月中旬):
由商务局、财政局联合验收,对验收合格的便民菜店予以资金补贴。四、建设内容
(一)便民菜店销售产品统一由配送企业配送。配送企业的选择标准主要为:
该企业在市内有储藏基地、分检车辆和配送车辆,并有连锁店配送经验。配送企业配送过程由区商务局监督运行
(二)便民菜店建设以直营店、加盟店和搭载店为主。
1、直营店:
由配送企业在选定的场地建设或租赁店铺,直接聘用人员,进行经营管理,销售蔬菜、肉蛋、副食等商品,经营收益归配送企业。
2、加盟店:
由配送企业与确定的经营者签订加盟合同,对加盟店铺的门头、标识及经营设施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统一装修、配置。加盟经营者要接受配送企业的培训管理,加盟店铺要悬挂配送企业商标,没有自主商标,只可销售配送企业配送的蔬菜等商品,经营收益归加盟经营者。
3、搭载店:
由配送企业与各种较大连锁超市或者社区便民超市签订配送合同,为其配送蔬菜、肉类、副食等商品,经营人员可接受配送企业培
训管理,店铺门头加挂便民菜店统一标识和配送企业标识,经营收益归搭载店。
(三)便民菜店选址在我区各社区居民集中区、周围 300米没有专业菜市场或者大型综合超市,居民买菜不便的区域。租赁闲置铺面或者寻找空闲场地建设活动板房;以加盟的方式,对原有菜店或其他类型店铺进行提升改造,形成符合建设要求的便民菜店。所有便民菜店建设均需区商务局定点确认,配送企业或市场建设中心投资建设装修后开始经营。
五、标准要求
(一)便民菜店直营店和加盟店营业面积一般应在30平方米以上,店内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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