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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民法概述
民事主体
民事权利
民事责任
婚姻家庭与继承
合同法律制度
物权法律制度
CHAPTER
民法概述
01
民法的定义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的调整对象
包括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其中,财产关系是以财产为媒介的社会关系,而人身关系则是与财产关系相并列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社会关系。
民法的定义与调整对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平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诚信原则
02
01
03
04
05
民法的基本原则
当代民法
当代民法在继承和发展传统民法的基础上,不断适应社会经济生活的变化,出现了许多新的发展趋势和特点,如民商合一、社会本位等。
古代民法
古代民法起源于罗马法,经历了从习惯法到成文法的发展过程。罗马法以其完备的法律体系和精湛的法律技术,对后世民法产生了深远影响。
中世纪民法
中世纪时期,欧洲各国在罗马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实际情况,逐渐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民法体系。
近现代民法
近现代民法以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为代表,实现了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确立了私法自治、契约自由等基本原则。
民法的历史与发展
CHAPTER
民事主体
02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监护制度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01
02
03
04
自然人
法人的概念和分类
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的责任承担
法人
01
02
04
非法人组织
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和分类
非法人组织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非法人组织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非法人组织的责任承担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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