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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商事登记概述
第二节 商事登记立法
第三节 商事登记的程序
第四节 商事登记的效力
第五节 我制度的完善
第一节 商事登记概述
一、商事登记的概念
二、商事登记的种类
三、商事登记的意义
四、商事登记的主管机关
一、商事登记的概念
1、概念
商事登记,(也叫商业登记)是指当事人为了设立、变更或终止其主体资格,依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登记机关审查核准予以登记注册的法律行为。
商事登记是企业依法将其内部情况向的一种制度,是将企业内部情况公布于外的一种方法。
2、特点
A、商事登记的目的和意义:
创设、变更、终止商主体的资格和能力。
B、商事登记是要式法律行为。
这一行为必须依法定程序向法定主管机关履行,登记注册的事项由商事特别法以强制性条款规定。
C、商事登记本质上是一公法行为,体现了的种类
1、设立登记
申请与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告
2、变更登记
3、注销登记
三、商事登记的意义
1、使企业具有合法资格,确认能力。
2、便于国家对企业监督。
3、使利害关系人便于查知企业情况。
总之,商事登记的制度价值在于保障商事交易安全,是商法交易安全原则的集中体现。
各国不同,大体分为以下几种:
法院,如德国、韩国等。
专门的行政机关,如英机关,但有分工。如法的主管机关是特定行政机关----工商行政管理局。
商事登记的主管机关
第二节 商事登记立法
概念
立法原则
商事登记的立法模式
是指规范商事登记行为,确定商事登记主管机关、登记内容、登记程序等事项,调整商事登记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许主义
行政核准主义
准则主义
严格准则主义
2016
2015
概念
立法原则
商事登记的立法模式
三、商事登记的立法模式
1、立法模式
A、由商法典规定的商事登记制度
B、由独立的商事登记法或登记规章规定的商事登记制度
C、由各种具体的商人法规定的商事登记制度
2、我立法形式
我法,散见于法律、法规、规章中。如:《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
第三节 商事登记的程序
申请、受理
审查
核准发照
公告
一、申请、受理
商事登记人的申请、登记主管机关受理
二、审查
1、形式审查主义——仅审查形式是否合法
2、实质审查主义——保证登记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
3、折中审查主义——有实质审查之职权、却无实质审查之义务
我国:形式审查为主、实质审查为辅
三、核准发照
四、公告
将登记的有关事项,通过特定的公开方式让公众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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