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服务招标书
置业公司开发建设的高层住宅大厦,本项目一期于2009年6月18日竣工交付使用,地址:江南103号。业委会成立后,为加强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决定采用向社会邀请招标方式聘请物业服务公司进行管理。
小区规划建设基本情况
总建筑面积:㎡
高层住宅30层(4-31)共402户,建筑面积:㎡
商铺面积:㎡
停车场面积:㎡
会所面积:㎡。
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情况:
(1)、绿化面积:很少。
(2)、化粪池:13个
(3)、路灯:
(4)、垃圾箱:8
(5)、停车场:本项目汽车位总数:暂时129 个,摩托车位: 29 个
(6)、㎡
(7)、公厠:2间,8㎡
二、物业管理内容: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区内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环境卫生;
4、公共生活秩序;
5、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泊;
6、社区文化活动;
7、住宅区档案资料管理;
8、法律规定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有关说明
1、招标单位必须具备条件:三级物业资质及以上;
2、中标单位应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我方签订的住宅小区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对小区(大厦)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小区(大厦)委托服务管理期限为 2×2年;试用期3个月。
4、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5、2011年11月28日为进驻时间。
6、中标单位要交风险抵押金80000元,如不能完成二级服务以上的投标指标和市级优秀管理小区的物业管理指标,抵押金不予退还,押金期限为5年
7、中标单位限定本市口碑好的公司,而且公司成立时间至少5年以上。
8、原本服务公司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四、物业管理标准及奖惩
1、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标准执行二级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小区评分标准》以及标书、委托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
2、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每年对小区进行考评,如达不到上述规定要求,则可终止委托管理合同,并进行财务审计,由中标单位承担为违约和赔偿责任,如达到规定要求按合同给予奖励。
五、投标和开标时间
1、各竞标单位应于2010年12 月1日前做好标书,密封后送至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超期按弃权处理。
2、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及在招标过程中违法、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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