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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离职后的保险和公积金问题(共11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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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离职后的保险和公积金问题
1、我从现在单位离职了 但还没有找到下家单位,在待业期间,我的保险和公积金应该转到哪里?然后如果我找到下家单位,那又是怎么办理?
2、在待业期间 我个人是否可以交保险 个人交的话能交哪几险?
3、如果待业期间我个人不交保险,在找到下家单位后,是否可以补交,补交得程序是什么?补交得费用是不是我把钱给单位,让单位给我交?
4、我是主动辞职的,可以享受失业金吗,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手续,什么流程?
5、离职后公积金可以以个人名义交吗?不可以的话我该如何处理?倘若下家单位不缴纳公积金我又该如何处理?如果缴纳该如何处理?
6、公积金如果提现的话是个人部分和公司部分交的都可以一起提出来吗?提现需要什么带合同不?有哪些手续?
请各位HR帮小女子解答,小女子感激不尽哪。越详细越好
[离职后的保险和公积金问题]
篇2:离职后公积金怎么取
公积金的领取仅限于非本市户籍的外来职工,如是属于本市户口的职工缴纳了公积金,,,,拿着离职证明书及封存的相关资料到当地公积金办理中心,上交资料销户,销户完毕后,拿资料到公积金帐户的银行把帐户上的金额转到其它帐户上,就可以到其帐户上把公积金拿出来使用.
[离职后公积金怎么取]
篇3:离职后公积金怎么办
离职后提取公积金
职工离职后,可凭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有些地区居民办理的还有失业证、身份证办理提取。辞职的提取属销户提取,就是提取您的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全额。
部分地区对辞职的提取有时间限制。有2年内不得提取,有2年为再就业才能提取等要求。之所以部分地区做此类要求是因为:住房公积金作为政策性互助的个人储金,还具备互助性,有些地区存贷比高,资金运用率处在高位,盘子贷款负荷较大,人员流动性强,所以有这类的要求,限定您的资金必需停留在管理中心一定时间。
离职后住房公积金提取要提供的材料有:原单位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当地)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取/转移申请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卡》或《联名卡》,以及户口迁出设区市证明或户口迁入地户口迁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迁出设区市后重新就业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一般情况下,按规定,辞职当时,个人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缴存卡、公证过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账户封存,待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后,账户转新单位续交。一年后没有新的工作,可以凭社区待业证明和公证过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办理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这些就是我们在这方面的知识。希望我的这篇文章能给你带来帮助。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方面的内容,也可以到网上进行搜索查询。
辞职三部曲
在如今的职场,一辈子只从事一份工作早已成为历史,那么辞职就成为多数职场人士都要面对的问题。辞职其实也是一门学问,如果辞职者不了解辞职的程序和技巧,很有可能给自己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第一步:
了解辞职的权利
作为一名员工,在写辞职信之前,不要仓促决定,也不要意气用事。想辞职时,要先想清楚,你想行使的是哪一种辞职的权利,这种性质的判断,是需要一定的法律基础的。
员工辞职的权利,共计有三种,其一是与单位协商,这是不需要员工单独拟写辞职信的;其二是员工提前三十日提出辞职,这种辞职的权利是一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在现实中还是受到一些限制的,而且有可能会承担向单位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因此,在行使这种权利时,作为员工,应当深思一下;其三是即时辞职权利,这种辞职权利,员工是不需要向单位承担任何赔偿或者违约责任的,但是这种辞职需要法定的理由。
第二步:寻找合适的辞职理由
在想清楚辞职权利的前提下,员工需要确定自己选择哪一种性质的辞职,并且在确定之后,寻找合适的辞职理由。协商解除,只需要双方同意即可,不需要特别的理由;预告解除,只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即可,也不需要特别的理由;即时辞职,需要特别的理由,其理由形式主要为单位不依法缴纳社保或者拖欠工资或者不付加班费等诸种情形。
特别提醒:措词温和,不可激化矛盾
找到合适的理由之后,在具体行文时,语气不可过于生硬,不可因辞职信本身而与单位激化矛盾。但是更不可过于委曲求全,不敢宣告理由而使自己被动。
第三步:
取得相应的证据
员工对于自己辞职的行为本身、辞职的理由负有举证责任。因此员工在辞职前、辞职时就应当有意识地保留相应的证据。比如领导签过字的辞职申请,自己写的辞职信,单位发的工资条等各种证据,需要切记的是,证据需要是原件。
特别提醒:作好诉讼或劳动仲裁的心理准备
如果你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话,就要做好单位可能会向你索要的心理准备;如果你的档案存在单位的话,就要做好单位可能会扣留档案的心理准备;如果你的社保关系在单位的话,也要做好单位不给你办转的心理准备吧。
总之,辞职跳槽本身对于员工来说,是一个有风险的行为。在做出这个行为之前,需要深思并做好承担风险的心理准备,并且需要储备相应的法律常识来保存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必要时,也可以求助于专业律师。
篇4:离职后如何提取公积金
离职后如何提取公积金
1、职工离职后,可凭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有些地区居民办理的还有失业证、身份证办理提取。
2、辞职的提取属销户提取,就是提取您的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全额。
3、部分地区对辞职的提取有时间限制:有2年内不得提取,有2年为再就业才能提取等要求。之所以部分地区做此类要求是因为:住房公积金作为政策性互助的个人储金,还具备互助性,有些地区存贷比高,资金运用率处在高位,盘子贷款负荷较大,人员流动性强,所以有这类的要求,限定您的资金必需停留在管理中心一定时间。
4、辞职事实属实,未有再就业,手续齐全,是可以办理的。手续也是很简单的。
试用期离职规定
“试用期”是伴随着劳动法的出台而出现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试用期离职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注意事项
(一)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在试用期间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许多用人单位都认为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实际上这是一个认识上的误区。滥用关于试用期的单方解除权,常常是用人单位方面容易出现的问题。其表现是:在没有约定试用期,或者试用期的约定违法,或者已过了试用期的情况下,仍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由此而产生的争议纠纷,仲裁和诉讼时单位必然会败诉。因此,必须提出一个忠告:试用期内不得随意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要为有录用条件而且已经向劳动者公示和告知举证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这一项规定的要点是:用人单位首先要证明单位是否有“录用条件”。如果有录用条件,辞退员工时还得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不知何为录用条件,或无法证明该录用条件已经公示和劳动者已经知悉就贸然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是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处理中败诉的重要原因。违规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还要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已经公示和已经使劳动者知晓的录用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考核证明,就成为用人单位必须提供的重要证据。因此,用人单位要尽可能使自己的录用条件具体化,书面化,公示化,证据化。
(三)用人单位证明录用条件已经公示和告知的技巧和方法:
录用条件如何证明已经公示并已经向应聘的劳动者告知呢?方法有以下几种:
1、通过招聘公告发布招聘简章来公示。在公示时采取一定方式予以固定,以为诉讼保留证据;但实际上在公告栏内张贴是很难保存的,如果是报刊登载可保存登载的报纸。
2、招聘员工时向其明示录用条件,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最好的办法是印制在《员工招聘登记表》上,供应聘人员填写和阅读后要求其签名表示已经知晓。
3、发送聘用函明示录用条件。劳动关系建立以前,通过发送聘用函的方式向员工明示录用条件,并要求其签字确认。
4、在劳动合同中设计条款明确约定录用条件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例如,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这样的条款: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1)提供本人基本情况时隐瞒真实情况,告知虚假信息,违背诚实信用要求;
(2)职业技能考察、考核不合格,不符合所从事岗位工作的要求;
(3)身体患有不宜所从事岗位工作的疾病;
(4)不能按照所从事岗位的职责完成劳动和工作任务;
(5)其他不符合所从事岗位个性要求的情况。
强烈建议用人单位采用这种方式。
5、在劳动规章制度中对录用条件进行详细规定。劳动规章制度对录用条件有规定的,要将规章制度在劳动合同签订前向劳动者告知,并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建议用人单位采用2、4、5项办法,简单易行,不花多少代价。
(四)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技巧和方法:
1、对试用期间的劳动者进行考核鉴定并保存书面鉴定意见。在有了录用条件的情况下,还要能够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就促使用人单位必须建立试用期间的考核鉴定制度。用人单位通过建立员工试用期考核鉴定制度,给新进员工安排试用期工作计划,运用专人带班、集中培训、组织笔试、对日常绩效与表现记录等形式,对新进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进行考核和鉴定,以了解新进员工在试用期间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对有试用期的员工,在试用期间的考核和鉴定结果,就可以作为该员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
2、采取书面形式向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说明理由并保存签收字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这里的“说明理由”,法律并未规定一定得采取书面形式,但从举证角度出发,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并且要求劳动者签收。
辞退条件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时、无原因地辞退劳动者吗?回答是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只有当劳动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辞退劳动者: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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