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罗门之歌》
Song of Solomon
其人其作
《所罗门之歌》(Song of Solomon
1977)是莫里森的第三部小说。
一部黑人男青年的成长小说,讲述主人公奶娃(Milkman)文化寻根、找回自我的成长历程。
小说分为两部分:北方成长与南方寻金,进而寻根。
全国图书评论界奖
(National Book Critics Circle Award in 1978)
“所罗门之歌”
Song of Solomon
源于《圣经·雅歌》,它以优美的语言歌颂了希伯来国王所罗门与以名“虽然黑,却是秀美”的女子的爱情与结合。据说,这首“歌中之歌”是个比喻,是为庆祝以色列人从埃及人的奴役中解放出来的而作:以色列人自比新妇,她为新郎所爱(伟大的所罗门王,亦即上帝的智慧化身),并对他紧紧相随。
戴德(Dead)家族谱系
所罗门
杰克
妻子:兴(印第安人)
派拉特
奶娃
麦肯
丽巴
哈格尔
科林西安丝
玛格达琳
妻子:鲁丝
象征主义:
姓名与飞翔
开篇题辞
“父亲们可以翱翔
而孩子们可以知道他们的姓名”
“The fathers may soar
And the children may kown their names”
飞翔:
“黑人会飞”:以古老的黑奴民间传说为故事主线和象征核心——戴德家族飞走的祖先所罗门。
“飞翔”的负面效应:个人追求自由的同时,抛弃了对家庭的责任。个人摆脱了奴役,但抛妻弃子,造成了几代人的心灵创伤。
“飞翔”的隐喻:“飞翔”是黑人自由和解放的代名词,在更高层次上象征着黑人追求灵魂升华的渴望。从摆脱“身体奴役”到摆脱“精神奴役”。
经历了成长的成长的磨砺,奶娃也“飞”了起来,他抛弃了物质追求而获得了精神自由,回到了祖先的怀抱,认同了文化之根。
主要人物
奶娃(Milkman)
独子,出身于富有的黑人家庭,却苦于不能自立。不愿呆在死气沉沉的家里,而在姑妈彼特拉家找到了爱和温情的港湾。与外甥女哈格尔的不伦之恋而始乱终弃。与好友吉他的相伴成长,却反目成仇,被吉他误解追杀。(生活在矛盾和混乱之中,有所求而无所得的人)
回乡:丹维尔和沙利玛
到南方寻金未得,却发现了自己真正的姓氏和祖先。
主要人物
麦肯(Micken)——被金钱所扭曲
富有的黑人房地产商
金钱至上观:“金钱即自由”
专制、自私、贪婪、冷酷、无情
麦肯和派特拉的兄妹冲突:金钱 vs 家庭
被白人文化所同化,而又被黑人社区所仇恨——与黑人历史文化的断裂
主要人物
派拉特(Pilate)——无肚脐的“自然之子”
酿私酒为生,单亲家庭,充满爱和温情
古怪、简朴,自由不羁的灵魂
神秘性,传奇性,与亡父魂灵的超自然感应,珍重姓名
一生背负亡父的白骨而不知,为兄长误杀白人而承担责任
“歌者”(sing & song):黑人文化传统的继承者
辅助奶娃成长的主要角色
派拉特和奶娃把其父杰克的白骨带回故乡(弗吉尼亚)埋葬,却被吉他误杀
主要人物
吉他(Gitar)——极端的种族主义者
苦难人生:压迫与反抗
以“爱”的方式实施“恨”的行为——“七日”复仇组织
相似形象——《土生子》(Native Son)中比格在暴力行为中发现了自身价值
派特拉与吉他:爱的化身—恨的报复
《所罗门之歌》主题剖析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