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吉居合同NO:
房屋买卖
协
议
书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济人:重庆市南岸区吉居房屋中介服务部(以下简称丙方)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在丙方的介绍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本协议第二条所列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愿意购买该房屋。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重庆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第二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坐落: 区
栋号
单元
层次
房号
间数
建筑结构
建筑面积
住宅
非住宅
房屋所有权号
预售(购买)商品房合同编号
土地使用权号
房地产权号
抵押合同编号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土地使用期限
年月日
备注
第三条:成交价格及相关费用
1、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小写:¥元)
2、相关费用:
1)经甲、乙双方约定,办理产权变更时所发生的相关税费由承担。(税费标准以产权过户当日国家政策规定为标准)。
2)在签订本协议当天,甲、乙双方按与丙方约定的收费标准付清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服务而产生的服务费,其中甲方应支付人民币元(小写:¥元);乙方应支付人民币元(小写:¥元)。(本合同签订后中介费不予退还)。
3)从签订本协议之日起,如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责任导致本协议不能实际履行,由责任方承担甲、乙双方应支付给丙方的全部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元(小写:¥元)。
4)甲方在房屋实体转交给乙方的同时,必须结清以前产生的水、电、气、闭路、电话、物管、电梯以及进行物业交接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乙方应当及时配合乙方办理房屋设施(五通)过户的相关手续。
第四条:付款约定、期限交房办理过户(本条各款项均不计利息)
1、( )一次性付款
1)甲、乙双方约定在年月日乙方交购房定金人民币元(小写:¥元)给甲方,当甲方收到房屋定金之时起不得将房屋转售第三方。
2)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年月日付房款人民币元(小写:¥元)给甲方。
3)甲、乙双方约定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4)乙方在付清购房余款人民币元(小写¥元)。
2、( )银行按揭付款
1)甲、乙双方约定在年月日乙方交购房定金人民币元(小写¥元)给甲方,当甲方收到房屋定金之时起不得将房屋转售第三方。
2)乙方于支付该房屋的购房首付款人民币元(小写¥元)给甲方,购房尾款由乙方委托丙方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
3)甲、乙双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天内提交完整的贷款所需相关资料及付清办理按揭贷款所需费用。
4)银行发放贷款后付清余款,计人民币元(小写¥元)。
5)乙方于,乙方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的购房尾款,计人民币元(小写¥元)。
6)按揭贷款具体事宜以银行审批为准,如银行实际贷款金额低于乙方申请贷款金额,不足部分由乙方于产权过户当日同时支付给甲方。
3、过户与交房
1)甲、乙双方于该房屋的评估报告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或办理该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
2)甲方应在将房屋交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
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后,有权按约定收取乙方的购房定金购房款。
2、义务:
1)甲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确保本协议所涉及房屋具有合法完善的权属手续。
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晰,无任何债务纠纷,并保证产权人及共有人同意出售此房。
3)甲方应保证其委托的房屋权属真实、合法、交易手续完备,并且无以下限制交易的情况(甲、乙双方由约定的除外):
A、司法机关查封、没收、财产保全。
B、公告拆迁范围,即将实施拆迁。
C、已作为抵押担保物。
D、其他限制交易的情况。
4)甲方委托他人签订本协议的,如乙方与甲方发生争议,受委托人与产权人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5)若乙方以按揭方式购房的,甲方应提供完备的手续并完全配合乙方和丙方办理按揭的相关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使按揭手续不能顺利办理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6)甲方应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与乙方办理权属的过户手续及房屋交接。
7)甲方应在与乙方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后30天内将户口迁出。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出示房屋权属的相关手续。
2、义务:
1)乙方应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与甲方办理权属的过户手续及付清房款。
2)若乙方以按揭方式购房的,应完全配合丙方办理按揭的相关手续,如因乙方原因使按揭手续不能顺利办理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委托他人签订本协议的,如甲方与乙方发生争议,受委托人与购买人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第七条: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
1)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时,收取相关中介服务费。
2)丙方有权监督甲、乙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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