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车辆使用及时,合理安全化,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公司车辆管理及驾驶员行车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车辆管理部门及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行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各类车辆,包括以公司名义租用的临时各类车辆;所有驾驶员,因工作需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临时自驾公司外车辆外出的员工。
第四条车辆的管理部门
一、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调配使用。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车辆的钥匙和行驶证由综合管理部保管,并按车牌号对车辆进行建档管理。
二、公司所有车辆的发票、各种税票、保险费、养路费、保养费、修理费等发票及各类正式票据,有财务部统一保管。
三、综合管理部应建立驾驶员档案,公司驾驶员及临时自驾车辆员工必须将通过年检的《驾驶证》正、副复印件交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五条车辆管理
车辆管理分类:公车公用,公车专用、公车外借以及私车公用
一、市区内用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审批,出市区工作用车需先报总经理批准后交综合管理部安排。公车专用车辆未经批准
严禁驶出本人工作地管辖区域。
二、各部门应在当日17:00之前将第二天的工作用车计划交综合管理部,工作用车时应先由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综合管理部核准,并列入当日用车计划中;如有特殊用车情况,综合管理负责登记《用车申请单》,进行统一安排;无《用车申请单》一律不安排用车。
三、车辆调度原则以《用车申请单》送达先后顺序及办理事务的轻重缓急程度,由车辆管理员统一安排。
四、车辆返回公司时,驾驶员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将车辆钥匙、行驶证及时交综合管理部设备设施管理员并填写出车记录。
五、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驾驶证、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综合管理部保管,不得遗失。
六、未经批准,严禁将公司各类车辆开回家或车辆在外过夜。
七、综合管理部每月20日,对当月车辆行驶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包括行驶里程和各项费用情况。按时统计车辆的使用、清洁卫生、保养及维修等情况。
八、综合管理部负责按时购买公车各类保险,及时安排驾驶员对车辆进行年检及车辆保养、修理等。
九、综合管理部负责协助及支持有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协调、处理。
十、适时对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满足管理需要。
第六条车辆使用标准
一、派车原则:先预定(提前一天)后临时,先重后轻,先物后人,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多(人)后少(人)。综合管理部无法协调时,由副总决定。
二、各部门应提前安排工作,无重要文件或货物的情况下,三次内换乘(公交、地铁、或城铁等市政交通工具)可到达目的地情况下,综合管理部不予派车。
三、因公办事,公司报销公交、地铁或城铁市政交通费用。报销时,应写明时间、事由。累计金额20元以上或金额不足20元累计两个月以上才申请报销。
四、原则上公司不报销出租车费用,特殊情况须由公司副总以上级别领导批准,才可报销。
第七条车辆费用
一、车辆费用包括:各类保险费、养路费、车辆使用税、年检(环保)费用、保养费、修理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车辆各项使用费用。
二、公车公用车辆,其产生的费用统一由公司承担。
三、公司配备的公车专用,北京奥迪车、北京天海蓝君越专人使用,公司每年承担保险和年检费用,其他产生费用均由使用人承担。
四、公车外借(长期使用)车辆,除新车购置时第一次费用由公司全部承担外,以后使用时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公车外借(长期使用)使用人自行承担。
五、私车公用,因工作需要产生的私车公用,用车结束后统一在综合管理部进行登记,公司按照以下标准按月进行补贴;
序号
补贴项目
计算方式
1
油费(包含保养和损耗补贴)
(百公里油耗12,,)×公里数×每升92号汽油价格
2
停车费
按照实际发生金额计算
3
过路过桥费
按照实际发生金额计算
六、公车私用、公车外借(长期)车辆,公司综合管理部设备设施管理员有义务通知使用人车辆保养时间或自行缴纳各类定期费用。
第八条驾驶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交通法规,提高法律、法规意识;
二、按照要求,准时,保质完成出车任务;
三、爱护车辆,做好车辆出车前及定期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
四、认真做好行车记录和加油记录,及时报销费用;
五、接待客户耐心、细致、周到,做好服务工作;
六、妥善处理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
七、严格遵守、执行公司指定的驾驶员行为规范;
八、有权利和义务对公司的行政及车辆管理工作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
九、完成公司领导及上级主管交给的各项任务及其它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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