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 2010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计划总数:10411 名。其中本科 5327 名,专科 4959 名,预科 125 名)
计划中普通生源招生计划 8773 名:文史类 3932 名(本科 2018 名,专科 1859
名,预科 55 名),理工类 4841 名(本科 3054 名,专科 1717 名,预科 70 名);部队
生源招生计划 300 名:文史类 210 名(本科 165 名,专科 45 名),理工类 90 名,均
为本科;对口高职和 2(3)+2 招生计划 1338 名,均为专科。
提示:
《批转自治区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
改革意见的通知》(藏政发[2003]19 号)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教育厅
关于普通高等院校师范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藏政发
[2007]100 号)精神,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学生(含师范类)毕业后实行双向选择,自
主择业。
2.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
相关专业本专科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藏教厅[2009]45 号)精神,自治区
对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师范类专业、农牧林水地矿类相关专业(以下简称“免补专业”)
新生,实行免费(补助)教育(具体招生专业,在《西藏自治区 2010 年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计划》中分别备注为“师范类”或“免补专业”)。免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
学年学费 2800 元、住宿费 800 元、生活费 1500 元。录取到北京师范大学等六所部属
师范高校免费教育师范生不享受上述补助。
录取到区内院校师范类专业、“免补专业”的新生,入学后由学校集中统一办理
免补手续。录取到区外院校师范类专业、“免补专业”的新生,入学前从户籍所在地
(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领取《免费(补助)学生报到回执单》。入学报到后一个月内
将加盖就读院校公章的《免费(补助)学生报到回执单》,寄送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学生
资助中心(地址:拉萨市江苏路 29 号,邮编:850000),按规定办理免费(补助)有
关手续。
3. 从 2010 年起,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实行“平
行志愿”投档的录取院校为第一批录取院校、第二批录取院校和第三批录取院校, 每
个批次设置 A、B、C、D、E、F 六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 4 个专业志愿和“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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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服从调剂”志愿,不设“院校服从调剂”志愿。提前单独录取院校批次(含本科、
专科)仍实行传统志愿投档方式。
我区普通高校招生报考志愿全部实行网上填报。考生填报志愿一律凭高考报名
时取得的报名号和密码,通过“西藏教育考试网(网址:)”进
行。考生须对自己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考生的志愿一经填定,不得更
改。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填报志愿统一安排在成绩公布后进行。提前录取(含本科、专科)、第一批本科、
第二批本科志愿在6月28日至7月5日填报。第三批专科(高职)志愿在8月1日
至 5 日填报。在各批次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不足的院校,将在网上征集考生志愿,请
考生随时留意“西藏教育考试网”志愿征集信息,按规定时间及时补报。
招生计划按不同生源分列。考生应依据招生计划类别,在本人可报考的类别和
科类中选报院校和专业志愿,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通过
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或其它方式,认真阅读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详细了解报考院校的
类型(公办、民办、独立学院等)、办学现状、办学地点、报考专业要求和收费标准等
情况,避免盲目填报。
(含本科、专科)、第一批录取院校(重点本科
院校和参加该批录取的一般本科院校)、第二批录取院校(一般本科院校)、第三批录
取院校(专科、高职院校)。
(专业)分七类:(1)军事院校(含武警院校、国防生招生院校);
(2)公安院校、司法警官院校及政法院校的侦察、治安管理、刑事司法、公安专业;
(3)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教育部部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
京电子科技学院等;(4)音乐专业;(5)美术专业;(6)体育专业;(7)按艺术类分数线
录取的文艺专业。
提前录取院校中,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
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后勤工程学院、第二炮兵工
程学院、武警工程学院、武警医学院、解放军军械工程学院、湖南大学、西南财经大
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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