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论
(一) 博弈论:(Game Theory).又称为“对策论”,是研究策略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受的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的,也就是说,当一个主体,好比说一个人或一个企业的选择受到其他人、其他企业选择的影响,而且反过来影响到其他人、其他企业选择时的决策问题和均衡问题。
liu:
1)严格讲,博弈论不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它是一种方法,但大多数时候应用在经济领域,相同点:他们的研究模式是一样的,就是都强调个人理性,也就是在给定的约束条件下追求效用的最大化。
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
2)可分为:合作博弈(cooperative game)和非合作博弈(non-cooperative game )其区别在于人们的行为相互作用时,当事人能否达成一个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如果有,就是合作博弈;反之,则是非合作博弈。
现在经济学所指的博弈论一般都为非合作
博弈。
3)基本概念:参与人、行为、信息、战略、支付函数、结果、均衡。
①参与人:指的是博弈中选择行动以最大化自己效用的决策主体(可能是个人,也可能是团体,如国家、企业)。
②行动:是参与人的决策变量。
③战略:是参与人选择行动的规则,它告诉参与人在什么时候选择什么行动(如“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凡人”是一种战略,这里,“犯”与“不犯”是两种不同的行动,战略规定了什么时候选择“犯”,什么时候选择“不犯”)
④信息:指的是参与人在博弈中的知识,特别是有关其他参与人(对手)的特征和行动的知识。
⑤支付函数:参与人从博弈中获得的效用水平,它是所有参与人战略或行动的函数,是每个参与人真正关心的东西。
⑥结果:是指博弈分析者感兴趣的要素的集合。
⑦均衡:是所有参与人的最优战略或行动的组合。
2)从参与人行动的角度看。可分为静态博弈(static game)和动态博弈(dynamic game)。
3)从参与人对有关其他参与人(对手)的特征、战略空间及支付函数的知识的角度可分为完全信息博弈和不完全信息博弈。
上述该联中,参加人、行动、结果同称为博弈规则,博弈分析的目的是使用博弈规则决定均衡。
1)从参与人行动的先后顺序可分为:静态博弈(static game )和动态博弈(dynamic game).
静态博弈指的是博弈中,参与人同时选择性动火虽非同时但后行动者并不知道前行动者采取了什么具体行动;
动态博弈是的是参与人的行动先后顺序却后行动者能够观察到先行动者所选择的行动。
博弈的划分
静态
动态
完全信息
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纳什均衡;
纳什(1950,1951)
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
泽尔滕(1965)
不完全信息
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贝叶斯纳什均衡;
海萨尼(1967-1968)
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精炼贝叶斯纳什均衡;
泽尔滕(1975)
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纳什均衡—囚徒困境(prisoners’ dilemma)
囚徒B
坦白抵赖
囚徒A 坦白
抵赖
-8,-8
0,-10
-10,0
-1,-1
在这个例子中,纳什均衡就是(坦白,坦白),给定B坦白的情况下,A的最优战略是坦白:同样,给定A坦白的情况下,B的最优战略也是坦白。在这里的(坦白,坦白)是一个纳什均衡,而且是一个占优战略均衡。它反映了个人理性和集体理性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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