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行政审批事项资料汇总
填报单位: 宝鸡市气象局(盖章)
分管领导: 郭清厉联系电话:3618804
联系人: 刘温仓联系电话:3615876
填表日期: 2016年12月23日
宝鸡市行政权力事项梳理样表
梳理表格样式
附表1:事项内容目录(此表每个单位填写一份)
宝鸡市气象局其他事项包括:服务等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办理主体
行使依据
法定期限
收费标准与依据
1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行政许可
宝鸡市气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20日
无
2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行政许可
宝鸡市气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20日
无
3
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气象资料审查
行政许可
宝鸡市气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陕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宝鸡市气象信息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
20日
无
4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行政许可
宝鸡市气象局
《通用航空管制条例》、《升空气球管理办法》
30日
无
附表2:事项内容信息表(此表每个事项填写一份(一)
单位/窗口名称
宝鸡市气象局
单位性质
事业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事项名称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办理主体
宝鸡市气象局
申办主体
事业
项目类型
承诺件
受理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在政务大厅市气象局窗口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补齐;窗口当日将项目申请表及相关资料(电子版)传市气象局法规科复审,复审4个工作日完成,复审通过后,送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第10日由窗口统一出件。
申办材料(*)
项目申请表(电子般)
项目防雷设计资料
法定期限
(以整天为单位)
20日
收费标准
及依据
不收费
承诺期限
(以整天为单位)
10日
权力运行流程岗位说明
(注意:总的岗位环节时限之和必须等于承诺时限)
岗位环节可根据实际权力运行流程岗位做说明,与流程图保持一致。
窗口审查申请资料是否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后,录入行政审批系统。(1个工作日)责任人:彭文娟
法规科负责人审核申请材料,提出审核意见。(4个工作日)
责任人:刘温仓
领导核准、签发。(3个工作日)责任人:郭清厉
窗口根据首席核准,签发,最后制证。并通知申请人领证。(2个工作日)责任人:彭文娟
申办流程
登记环节
岗位职能
办理人员
承诺期限
受理环节
审查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根据相关规定,做出受理决定
彭文娟
1个工作日
审核环节
根据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提出是否准予许可的意见
刘温仓
4个工作日
审批环节
决定是否准予许可
郭清厉
3个工作日
办结环节
办结
彭文娟
2个工作日
发证环节
(非必要环节)
审查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根据相关规定,做出受理决定
彭文娟
办理部门
宝鸡市气象局
办理地点
宝鸡市政务服务大厅气象窗口
联系电话
0917-3263123
权力运行流程图
附后
办理流程图
附后
服务表格
附后
是否网上申报
是
是否发证件
是
监督电话
0917-3135967
备注
附表2:事项内容信息表(此表每个事项填写一份(二)
单位/窗口名称
宝鸡市气象局
单位性质
事业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事项名称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办理主体
宝鸡市气象局
申办主体
事业
项目类型
承诺件
受理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在政务大厅市气象局窗口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补齐;窗口当日将项目申请表及相关资料(电子版)传市气象局法规科复审,复审4个工作日完成,复审通过后,送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第10日由窗口统一出件。
申办材料(*)
项目申请表(电子般)
项目防雷竣工资料
法定期限
(以整天为单位)
20日
收费标准
及依据
不收费
承诺期限
(以整天为单位)
10日
权力运行流程岗位说明
(注意:总的岗位环节时限之和必须等于承诺时限)
窗口审查申请资料是否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后,录入行政审批系统。(1个工作日)责任人:彭文娟
法规科负责人审核申请材料,提出审核意见。(4个工作日)
责任人:刘温仓
领导核准、签发。(3个工作日)责任人:郭清厉
岗位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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