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项目参建各方的现场施工行为,更好的实现项目的安全、质量和进度等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各分项开工前必须向监理部上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技术交底等需要上报的安全和质量控制文件,未上报或已上报但未经批准就擅自施工的,施工单位除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安全、质量事故;返工或维修等)外,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2000元/。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编制必须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可行性和准确性,明确各工序的穿插,施工时要严格按照已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如违反将罚款500元/次。
要求现场管理体系必须完整,现场管理人员要求专职,离场时必须上报指挥部,并安排专人接替其工作。如违反将罚款200元/
施工单位开工前必须上报施工总进度计划横道图,并根据总的施工计划在每周六上报上周完成情况和本周工作计划;每月一号必须上报上月完成工程量情况和下月工作计划。并对滞后原因进行分析,同时上报整改或改进措施。未按要求上报的罚款200元/项。
所有隐蔽工程隐蔽前必须按要求进行报验,未经报验或验收不合格就擅自隐蔽的,施工单位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和损失,并罚款500元/次。
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所下发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等指令性的文件,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如:《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进行回复。未执行的罚款500元/次;执行后未及时回复的罚款200元/次。
施工单位必须按时参加工地例会,(每周六下午3:00),迟到的罚款100元/次;无故不参加会议的罚款300元/次。
施工现场必须加强安全管理,按要求做好“三保四口十临边”的防护工作;做好现场用电、塔吊等的管理工作,做好定期安全防护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经通知未整改的罚款5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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