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市第二人民医院
分级护理制度
一、定义:分级护理是根据病情规定临床护理要求,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而开具的护理医嘱,护理人员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二、方法:医师开出护理级别,并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变化对护理级别进行及时、动态地调整,护理人员在工作中应当关心和爱护患者,发现患者病情变化,应当及时与医师沟通。
三、级别内容:分为四个等级:特别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一)特级护理:
:
(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患者;
(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
(1)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予心电监护,主要参数观察、记录至少1小时一次,病情变化随时测量;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及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应;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记录24小时出入量;
(4)正确实施基础护理、专科护理、心理护理、安全护理等;
(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7)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二)一级护理
: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心电监护者每小时观察记录主要参数,病情变化随时测量;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并观察反应;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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