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中学生足球锦标赛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5年8月16日至25日举行,具体竞赛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二、参加单位
(一)各市、州代表队。
(二)四川省青少年男、女足球后备人才基地队(不占市州名额)。
(三)四川省青少年足球竞赛、训练基地队(不占市州名额)。
三、竞赛项目
男、女组足球。
四、参加办法
(一) 参赛运动员须按照省体育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工作的通知》(川体青〔2014〕52号)要求进行有效注册。
(二)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并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
(三)省优秀运动队的适龄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加比赛。
(四)参赛运动员须与四川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签署培训协议,并在中国足球协会注册。
(五)参赛运动员年龄规定:
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校中学生。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
(三)比赛采用分组循环赛、交叉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四)根据参赛队数确定抽签分组办法。
(五)比赛采用11人制。
(六)每场比赛时间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中场休息15分钟。90分钟成平局,以互踢球点球的方式决胜负。
(七)比赛使用“奥联”5号足球。
(八)每场比赛替换人数不限,换下队员不得重新上场。在上半场、下半场比赛中各限换3人。中场休息换人不限。
(九)开赛前30分钟上交上场队员和替补队员名单(未在名单中的队员不得上场)。
(十)决定名次办法:
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按积分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次按下列条件决定名次:
1、相互间比赛积分。
2、抽签。
(十一)队员装备:
1、各参赛队须准备深浅不同颜色的两套比赛服装和护袜。
2、比赛上衣背后的号码高25厘米,胸前小号码高10厘米,短裤左腿前面的号码高10厘米。
3、比赛服号码必须为1—22号,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凡不符合规定或无号、重号均不得上场比赛。
4、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须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
5、比赛队员紧身裤的颜色与短裤的颜色必须一致。
6、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且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袖标。
7、必须佩戴护腿板,穿布面胶鞋。
(十二)替补席:
1、裁判席面向场内,其左侧的替补席为主队席位。
2、替补席不得超过15人(替补队员11人,官员4人)。
3、替补席人员的服装颜色必须与场上运动员的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并对自己行为负责。
(十三)黄牌、红牌:
1、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红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除纪律委员会有追加处罚外)。
2、运动员累计两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
3、运动员在同一场比赛中先得到一张黄牌,后又得到一张红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除纪律委员会有追加处罚外),先前的一张黄牌须累计。
4、除自然停赛和未执行完的纪律处罚外,小组赛阶段的黄牌不带入交叉赛、决赛阶段。
(十四)比赛中断:
因不能克服的原因,造成比赛中断,经大会竞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须尽快(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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