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室管理制度
(暂行)
为促进企业文化建设、丰富员工业余生活,为员工工作学习与活动提供良好的服务,活动室是供员工学习、娱乐、交流等活动之用,为合理利用有限资源,更好的维护活动室的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开放时间及面向对象:
开放时间:每周一至周五19:00-22:00(春夏)
每周一至周五18:30-21:30(秋冬)
面向对象:全体在职员工
二、地点
2号楼105室(兵乓球室)
2号楼210室(台球室)
三、娱乐项目
台球、乒乓球。
四、管理规定
1、活动室只面向公司在职员工开放,禁止一切外来人员入内,公司员工出入活动室须出示上岗证,经管理人员确认后方可进入。
2、公司委派人负责活动室的各项管理工作,并负责活动室公共设施的安全保障工作及秩序维持工作。同时,严格控制活动室的开放和关闭时间,并做好相应记录。
3、活动室内一切设施、设备、器具,只供就地使用,不得随意挪动或带出。请自行保管好随身携带物品,室内不得存放个人衣物、器具,不准携带危险品进入,决不允许将活动室娱乐设施带出活动室,一经查出,按照情节严重性给予100元-500元罚款。
4、凡在活动室活动者,须遵守活动规则,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不在室内争吵打闹,不大声喧哗,不在墙壁、地面、球案上涂抹乱画,不在室内吸烟、酗酒,不在活动室内进行赌博、结社等违法活动。以上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其以后使用活动室的权利。
,给活动室营造一个良好的活动氛围,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管理。
裕隆化工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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