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服管理制度
本制度对公司厂服的发放标准,穿着标准及收费情况等都作了明确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厂服即为公司发给每位员工在工作时穿着的工作服。
公司的厂服主要分二类:夏装和冬装,且夏、冬装各配两件。
公司厂服原则上每二年为员工更换一次。
新进员工,原则上上班10天后方发放厂服(按季节发)。
凡公司发放有厂服的员工,上班时务必穿着厂服,否则每次罚款10元处理。
厂服的扣款情况: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不用扣厂服钱,公司出差人员按财务部的规定。
员工在公司工作未满一年离开的,厂服费用将全由其个人承担。即离开时公司将会将其厂服的全部费用扣清。
员工之厂服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的,必须到行政部申请补领(但费用全由个人承担),否则未穿厂服时,仍每次按罚款10元处理。
凡公司发放予员工之厂服,归员工个人所有,但在公司严禁借予他人使用,否则一经发现,按“奖惩准则”处理。
以上规定从本制度发出之日起执行,原来的一切与本制度相抵触的即日起废止。
人事行政部
2009-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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