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阳区光明街道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制度
为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加强辖区的安全监督管理,有效地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举报范围:
(一)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违法经营的行为;
(二)民用爆破物品、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运输中的重大事故隐患;
(三)建设工程项目及建设施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四)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
(五)消防及火灾重大事故隐患;
(六)学校、医院、旅游及公共娱乐场所重大事故隐患;
(七)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安全装置的重大事故隐患;
(八)各类未按规定上报、隐瞒不报的生产安全事故;
(九)其他构成重大伤亡或财产损失危险的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辖区内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光明街道办事处安监办
举报。举报方式可分为:来人、来信、来电等方式进行举报。
二、举报受理
光明街道办事处安监办负责对辖区内各类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的举报受理工作,安监办对举报情况应立即予以受理查实,举报受理必须在15天内结案回复;对确实存在安全隐患情况的,应及时采取措施,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对街道难以独立处理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举报,经核实,形成书面材料,即时移交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立案查处。
三、保密纪律
街道办事处按照保密制度,为举报人保密,发生泄密,产生不良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光明街道办事处安监办举报电话:2821538传真:2821538。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
【最新资料 Word版可自由编辑!!
员工录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试用期员工的管理和辅导工作,创造良好的试用期工作环境,加速试用员工的成长和进步,特制定目标责任制制度。
一、员工试用期规定
1、自员工报到之日起至人力资源部确认转正之日起。
2、员工试用期限为3个月,公司根据试用期员工具体表现提前或推迟转正。
(一)、福利待遇
1、试用期员工工资根据所聘的岗位确定,核算时间从到岗工作之日起计算,日工资为:月工资÷(本月天数-休假天数)
2、过节费按正式员工的1/2发放。
3、按正式员工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二)、休假
1、试用期内累计事假不能超过3天,如果特殊情况超过3天需报董事长批准。
2、可持相关证明请病假,请病假程序和天数与正式员工要样。
3、可请丧假,请假程序和天数与正式员工要样。
4、不享受探亲假、婚假。
二、员工入职准备
1、身份证复
光明街道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