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县房村镇总体规划
(2009-2020)
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规划依据、原则和规划期限 1
第三章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战略 1
第四章镇域镇村体系规划 2
第五章镇域建设分区和空间管制 2
第六章镇域基础设施规划 3
第七章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开发 4
第八章城镇规划目标与原则 4
第九章城镇性质与规模 4
第十章镇区用地布局结构 5
第十一章镇区土地使用规划 5
第十二章综合交通规划 5
第十三章绿地系统及城镇景观 5
第十四章公用工程设施规划 6
第十五章防灾减灾规划 6
第十六章城镇环保及环卫规划 8
第十七章城镇近期建设 8
第十八章远景发展构想 9
第十九章规划实施措施及要求 10
第二十章附则 10
附表房村镇城镇建设用地平衡表 10
第一章总则
第1条铜山县房村镇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是房村镇镇域和镇区各项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凡在本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及空间利用规划和一切建设活动, 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村镇建设管理条例》、《镇规划标准》等有关规定, 执行本规划。
第2条本规划经铜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后, 即具有法律效力, 若需调整修订本规划, 需经铜山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规划经批准后, 由房村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 铜山县规划局负责解释。
凡在本规划批准前编制的各项规划与本规划有不一致的, 均以本规划为准。
因建设需要单独编制的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等, 均应按本规划的要求进行。
文中黑体部分为强制性内容, 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章规划依据、原则和规划期限
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技术要点》;
《江苏省村庄建设规划导则》
《徐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
《徐州市铜山城区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房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7)
规划指导思想
(1)落实徐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铜山县城区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正确处理房村镇与徐州市、铜山县及周边城镇的关系, 强化房村镇的城镇服务功能和产业特色。
(2)贯彻可持续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原则,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贯彻基础设施共享共建原则, 全面统筹安排区域内各项基础设施建设。
(3)注重城镇建设、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在充分利用水域、山体等自然景观的同时做好生态环境的保护。
(4)镇域空间实行集中集约布局结构, 推进新农村建设, 节约耕地。
(5)产业发展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规划目标
(1)改善城镇人居环境质量, 建设现代生态小镇
(2)优化城镇空间结构, 合理城镇产业布局
(3)功能配套完善, 设施建设齐全
(4)经济总量增强, 城镇风貌突出
规划期限
近期: 2009-2015年
远期: 2016-2020年
规划范围
镇域规划范围:
指房村镇域范围, , 含20个行政村、82个自然村。
城镇规划区范围:
北至宁宿徐高速公路、西至规划高速公路, 东至河流, 南至现状G104。合计规划范围用地278公顷。
城镇建设用地范围:
规划镇区主体, 建设用地面积为224公顷。
本规划所称“镇域规划范围”指房村行政辖区范围, 指全镇域规划范围, 是贯彻落实城乡统筹科学发展观。“城镇规划区范围”是指城镇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 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第三章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战略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1、经济发展目标:
到2020年, 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0亿元, 农民人均收入实现翻一翻, 三次产业结构由现有的“一三二”结构向三次产业协同发展, 实现“三轮驱动, 协调发展”。
2、社会发展目标:
伴随优生优育政策的推进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 房村镇实现镇域人口逐步减少, 农业人口规模逐步下降, 加快城镇新农村建设, 城镇化水平实现较大幅度的攀升。
3、城镇建设目标:
至规划期末, 实现城镇空间结构优化、功能完善, 结构合理, 布局科学,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人居环境优良的现代化生态型小城镇。
4、环境保护目标:
至规划期末, 实现房村镇大气环境、水环境、噪声环境和固体废物污染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房村作为距离徐州观音机场和吕梁山风景区最近的小城镇之一, 充分发挥房村的交通区位优势, 积极引导非航空产业的入住、打造为临空产业园区和吕梁山旅游风景区综合配套的服务型城镇。利用临空产业园区建设和吕梁山风景区建设的良机, 调整城镇产业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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