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城建规划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健全完善我县城建规划和管理相关部门单位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协同各单位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城建规划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特建立XX县城建设规划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组成
(一)县委督查室、发改局、住建局、国土局、环保局、交通局、城管办、规划局、环卫局、电力公司、移动公司、网通公司等单位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通知或邀请其他相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县城管办为联席会议牵头部门,负责联席会议的前期筹备、组织落实、综合协调和督办检查等日常工作。县政府分管城建副县长为第一召集人,城管办主任为第二召集人
(三)各成员单位原则上由主要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主要负责人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指派分管领导参加会议,并确保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任何单位不得以主要负责人未参加会议为由拒绝承担会议议定事项或任务。各单位需指定分管领导作为参与城建规划管理工作的部门责任人,承担具体工作任务。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县委督查室: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县城规划管理建设的监督;对提出阶段性城建规划管理、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目标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参与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2、发改局:牵头负责将城建规划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涉及住房保障、城镇供水设施、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等重大建设项目的项目审批或核准工作。
3、住建局:组织开展涉及全县城建规划管理工作的重大课题的研究,并提出决策建议;研究提出全县城建规划管理的工作计划;起草或拟订有关政策文件、评价标准,制定有关考核评价办法;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和监管,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帮助企业提升资质;抓好安全生产监督,消除重大施工安全隐患。
4、国土局:指导全县将城建规划管理用地纳入本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督促做好城建规划管理的土地供应,优先保障廉租住房、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等建设用地;
5、环保局:负责县城水环境、噪声、油烟等方面的污染防治工作;做好施工噪声等污染指标的监测和整改工作;做好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垃圾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工作。
6、交通局:拟订城乡交通发展规划;加大城市设施建设力度,突出抓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路段的整治;积极争取省、市对上级资金,对城乡道路进行改造,提高出行效率;打击非法营运,维护运输市场秩序安全稳定;负责车站、公路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7、城管办: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落实沿街单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车辆停放整齐,严禁占道经营;负责辖区内各类市场的环境卫生工作,加快农贸市场改造进程和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突出抓好县城的美化亮化工作,完善县城主要街道的路灯基础设施。
8、规划局:负责县城规划管理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做好规划、建设、施工质量监督和组织项目申报立项工作;负责对住宅小区、城市各类建筑物环卫设施实行规划前期控制,实行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负责做好各类综合市场、车辆清洗场、停车场的规划工作。
9、环卫局:指导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组织、协调城乡垃圾清运处理,制订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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