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绥阳镇集亿蓝莓专业合作社
财务会计制度
财务是合作社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负责人,负责合作社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负责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合作社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果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合作社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账、分类账、辅助账,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负责合作社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账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所需设备、材料款项,完善各项成本辅助账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合作社负责人决策提供依据。
。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总则
⑴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合作社主要负责人批准。如果主要负责人不在合作社办公地点,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⑵财务专用章、合作社专用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合作社专用章由合作社理事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理事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⑶财务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合作社专用章的支票预留在合作社,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合作社主要负责人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合作社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合作社主要负责人批准;
⑸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合作社主要负责人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合作社主要负责人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合作社主要负责人批准。
2、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合作社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合作社主要负责人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合作社主要负责人批准。
合作社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合作社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合作社社员出差根据需要,由合作社理事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合作社社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房租标准:A、合作社理事以上负责人,房租标准为100元/日;B、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80元/日。
②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伙食补贴每人20元/日;交通费据实报销。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带队人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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