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经费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经费的管理,坚持一切从勤俭节约的原则办事,减少不必要的经费开支,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一、公司的一切经费开支,需由总经理签字后财务部方可报销或结算,要严格执行总经理签字制度。
二、各部门办的办公用品,由部办每月编造计划,月末报办公室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办公用品到位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报办公室审核,由总经理签字报财务部结算。
三、因工作需要外出经费报销标准:
1、需在外边住宿的,按区域,级别,住宿标准为:
出差在直辖市及沿海城市:
副总经级别及60岁以上人员每人/天260元;
部长级别每人/天220元;
一般员工每人/天180元。
出差在省级城市:
副总经级别及60岁以上人员每人/天220元;
部长级别每人/天180元;
一般员工每人/天140元。
出差在地市级城市:
副总经级别及60岁以上人员每人/天190元;
部长级别每人/天150元;
一般员工每人/天120元。
出差在县级城市:
副总经级别及60岁以上人员每人/天160元;
部长级别每人/天120元;
一般员工每人/天90元。
以上均为按住宿票据报销,超标准自理。
2、出差的生活补助标准:
省外出差:
副总经级别及60岁以上人员每人/天100元;
部长级别每人/天80元;
一般员工每人/天50元。
省内出差:(长垣、封丘除外)
副总经级别及60岁以上人员每人/天80元;
部长级别每人/天60元;
一般员工每人/天40元。
3、各种人员出外学习,开会如交会务费的不再给予生活补助。售后服务人员住宿+生活补贴共150元/天。
4、外出乘用交通工具标准:距离600公里以内的,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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