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队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路政队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规定适用于路政队所有工作人员
一、出勤管理
1、路政队全体员工采取综合计时工作制,严格按照排班表进行出勤。白班早7:30-晚18:00,夜班晚22:30-次日早4:30(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组织监督实施。
2、备勤人员须提前到队部备勤。
3、下班后外出或回家时,应按时接班。
4、全体人员需严格按照上级安排开展一课制制度,白班(7:30)夜班(19:00)到会议室开会。
5、办公室,实行一班制,夜间须有办公室工作人员值班。白班早7:00-晚19:00,值班时间晚19:00-次日早7:00。
6、按照规定参加队部相关会议,如出现迟到、早退及无故缺席现象(扣除绩效工资,扣除办法以《路政队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为准)。
二、请假管理
员工休假,须经相关领导同意,并填写请销假单后办理必要手续后,方可离岗。员工请假,相关领导根据员工请假的原因及生产、管理的具体情况和安排,酌情决定批准与否和准假天数。
1、年假
(1)公司安排员工休年假,但是员工当年因本人原因未提出休假申请的,均视为放弃当年年休假。
(2)员工休年假需提前一个月申请。
(3)员工累计工作(以档案或社保等证明为依据)已满1 年不满10 年的,年休假5 天;已满10 年不满20 年的,年休假10 天;已满20 年的,年休假15 天。年休假不含公休日、节假日。
(4)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第二年(工作次年1 月1 日)开始享受国家规定范围的带薪年假(年假五天必须一次休完)。
2、事假
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以请事假,事假为无薪假(按日工资标准乘以请假天数扣除工资,绩效工资的扣除办法以《路政队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为准)。
3、病假
员工非因工作原因申请病假为无薪假(按日工资标准乘以请假天数扣除工资,绩效工资的扣除办法以《
路政队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为准)。
4、婚假
员工本人结婚,给予婚假3 天;符合晚婚条件的(女23 周岁,男25 周岁),另给予奖励假7 天。(不含法定节假日)
5、丧假
(1) 员工直系亲属亡故,给予丧假3 天;员工配偶直系亲属亡故,给予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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