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水利建设整改方案/整改方案
一、水利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省委一号文件要求,从我市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入手,破解影响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机制。
(二)改革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整体规划,重点突破;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坚持制度创新,依法推进;坚持广泛动员,公众参与。
(三)目标任务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建立完善的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稳定多元和持续增长的水利投入机制、科学有效的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服务高效的市、镇(乡、办)水利服务体系以及科学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
二、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一)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目标根据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在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等制度的基础上,突出理顺涉水事务管理体制,建立适应水循环自然特点,覆盖水源、供水、用水、排水、污水处理回用各管理环节的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模式,并强化部门合作,建立和完善水功能区管理协调机制,强化水资源保护。
(二)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主要内容
1、深入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
以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体系建设及明确职能职责为重点,进一步理顺水务管理体制。
(1) 完善我市水务一体化管理机构。按照“水务一体,城乡统筹”的原则,整合现有涉水行政管理机构,逐步建立健全市、镇(乡)两级水务管理体系,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范围内城乡涉水事务。
(2)整合行政职能。合理设置水行政主管部门内设、二级机构,将分散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涉及防洪、水源、供水、用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及回用等行政职能调整归并,探索实行集中管理。
(3)理顺职责关系。水务管理机构要按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加大统筹城市和农村水务发展力度,不断提升城乡水务公共服务能力。各级政府要积极支持涉水事务的统一管理,避免出现新的职能交叉和权责不清问题,逐步建立现代的水务管理体制。
2、全面加强流域管理
按照上级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推进湘江流域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涟水、孙水、湄水流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相应流域管理规划,理顺相关流域管理体制、机制,尤其应建立以下方面机制和制度:
(1)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制度。实行流域用水总量统一控制,建立流域乡镇、办事处及行业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严格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实行流域纳污总量控制,从严核定各水功能区纳污容量及限排总量,严格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实行用水效率控制,根据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实行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
(2)流域防洪与水资源统一调度机制。流域内中小型水库等水利工程,按照防洪调度和水资源调度方案实施统一调度。
(3)河道采砂管理机制。实行政府主导、水利主管、交通、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配合的河道采砂管理机制,加强管理,切实维护河道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4)占用水域审批及补偿机制。加强水域保护,严格规范占用水域行为,严禁违法占用河道、湖泊、水库、山塘等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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