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困难职工生活帮扶办法
对困难职工生活上的帮扶主要是对生活有困难的家庭或遭遇重大疾病、特殊灾害、意外事故的家庭予以及时救助。具体办法如下:
(一)救助范围及标准
,家庭平均生活费低于550元为困难职工。每季度补200元—500元,基层工会也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补贴;职工本人肢体残疾或患难以治愈大病(不限于市总工会规定的七大疾病)的,家庭平均生活费放宽至600元。
(配偶、子女)患难以治愈的并造成家庭基本生活难以为继一次补助1000元-2000元(限于市总工会规定的七大疾病);
、火灾、失窃等,致使生活与遇到严重困难的,一次性补助1000元;
,需经保税区工会常委会决定。
(二)救助办法
按照适宜补缺,救急济难的方针进行救助。对于职工家庭遭遇意外交通、火灾、失窃等,致使生活与遇到严重困难的,采用一次性补助的方式进行;对于家庭平均收入低于区工会设定标准的,采用每季度进行生活补助的方式进行,生活补助采用企业和区工会按比例合力救助的方式进行。
(三)救助程序
本人直接向保税区“职工服务中心”或向基层工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报送保税区工会“职工帮扶中心”,经工会常委会审核后实施救助。
(四)本办法依据天津市困难职工帮扶办法制定,保税区工会拥有最终解释权。
另附: 保税区困难职工困难帮扶申请表(见网站)
天津港保税区工会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天津港保税区困难帮扶申请表
1、姓名性别年龄健康情况是、否劳模月收入
身份证号码职工与企业关系是、否外来务工人员
2、配偶姓名年龄健康情况是、否劳模月收入
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职工与企业关系
3、子女姓名性别年龄健康情况月收入
身份证号码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学年段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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