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往:同报头
等级亳纪机发号收号
关于组织党员干部到亳州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
接受警示教育的通知
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市直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亳州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功能,结合我市正在深入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亳州市纪委监察局决定,从3月初起至4月底在全市集中有序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警示教育的对象、地点及日程
1、对象:全市党政机关、市直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全体党员干部;
各县区参加警示教育活动由县(区)纪委统一组织安排。
2、地点:亳州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地址:市委党校向北100米)。
3、时间:3月1日至4月30日。
二、参观活动内容
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
三、有关要求
1、要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正确处理工学矛盾,提前安排好工作,做到领导带头,保证所有党员干部无特殊情况都要参加,切实推进本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
2、要遵守参观纪律。请全体人员在参观过程中自觉遵守纪律,保持良好秩序,树立好的形象,做到边看、边听、边对照、边反思,从中受到警示、受到教育。
3、要注重教育效果。参观结束后,要认真对照《廉政准则》开展自查,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摆剖析自己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并认真撰写心得体会。
4、要加强联系。请各单位于参观前2天把本单位参加人员名单、参观时间报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联系人:王文举,联系电话:**********。
中共亳州市纪委办公室
201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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