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回收回用政策分析
作者:高智,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研究院/信息中心水泥产业研究咨询部主任、教授级高工;高全胜,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研究院/信息中心水泥产业研究咨询部教授级高工;易妮,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研究院/信息中心行业工作部工程师
摘要:
本文通过广泛的信息采集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对国内外建筑垃圾回收回用政策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整理和分析,对推动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具有参考和借鉴意义。
世界范围内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带动了建筑业的快速发展。然而,在建筑物建造、使用、拆除和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和伤害,成为许多国家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
上世纪初期,发达国家就开始探索将建筑垃圾转化为资源的技术和途径,目前,欧盟、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建筑垃圾回收回用率已达到了90%以上,其中法律法规的约束与推动作用十分显著,许多国家从建筑垃圾排放直至综合处置与利用都形成了一整套非常完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建筑垃圾的分类排放、分类处置流程很严格,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水平达到了很高的程度。
我国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才开始涉足建筑垃圾处理,截至目前,国内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仅达到5%左右,与《“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提出的到2015年“全国大中城市建筑废物利用率达到30%的目标”有较大的差距。为此,必须加强政策引导,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形成良好的环境氛围,以推动国内建筑垃圾资源化快速、健康地发展。
一、建筑垃圾回收回用现状分析
㈠国外建筑垃圾回收回用现状
发达国家对建筑垃圾资源利用的研究起步较早,行业发展也比较成熟。目前,发达国家正在积极探索将垃圾变为一种新资源,建筑垃圾处理的市场规模也在不断扩大。据统计,20世纪末发达国家再生资源产业规模为2500亿美元,到本世纪初已增至6000亿美元,到2015年将达到2万亿美元。至今,欧美国家的建筑垃圾资源化率已达到90%以上,建筑垃圾基本能够合理再利用。
1、德国
德国是世界上首个大量利用建筑垃圾的国家,每个地区都有大型的建筑垃圾再加工综合工厂,利用建筑垃圾制备再生骨料领域处于世界领先水平。目前,德
国57%的社区垃圾和58%的产品垃圾被重新利用,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率达86%,垃圾处理行业每年收益约为500亿欧元,解决就业岗位24万个,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政府参与是德国建筑垃圾高回收率的一个重要因素。政府制定详细的法规政策及明确的使用标准,并通过制定对建筑垃圾排放高收费和再生建材低价格的政策,为建筑垃圾再利用打下了基础。目前,德国的蓝色天使标志已成为世界上涉及产品种类最多的生态标签。
2、荷兰
荷兰针对建筑垃圾的管理明确了三级政府的职责:中央政府制定法律政策;省级政府制定规划、颁发许可证、对垃圾管理进行控制;市级政府负责政策的实施和垃圾的收集,企业负责垃圾的处理。
目前,荷兰垃圾管理市场规模大约有60亿欧元,已有70%的建筑废物可以被循环再利用。为了将建筑废物利用率提高到90%,荷兰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建立了限制废物的倾卸处理、强制再循环运行的质量控制制度,如:由分捡公司负责有效筛砂,即依照其污染水平进行分类,储存干净的砂,清理被污染的砂。
3、美国
据有关资料,,经过分拣、加工进行转化,再生利用的约占70%,其余30%的建筑垃圾“填埋”(利用)在需要的地方,因此美国对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率几乎达到了100%,再生利用率约70%。
美国建筑垃圾分级处理技术大致可以分为三个级别:一是“低级利用”,如现场分拣利用,一般性回填等,占建筑垃圾总量的50%-60%;二是“中级利用”,如用作建筑物或道路的基础材料,经处理厂加工成骨料,再制成各种建筑用砖等,约占建筑垃圾总量的40%;三是“高级利用”,如将建筑垃圾还原成水泥、沥青等再利用。通过以上的处理方法,实现建筑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产业化”。
4、日本
由于资源匮乏,日本建筑工程原料价格比欧洲高,因此日本将建筑垃圾视为“建筑副产品”,对其作为可再生资源进行重新开发利用十分重视。
日本针对处理建筑垃圾制定了相应的规范,建造以处理混凝土废弃物为主的加工厂,生产再生水泥与再生骨料。20世纪90年代初,日本就规定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渣土、混凝土块、沥青混凝土块、木材与金属等建筑垃圾,必须送到“再生资源化设施”进行处理,使得日本建筑垃圾的回收比例从1995年的42%提高
到2011年的97%。
5、新加坡
据新加坡国家建设局统计,新加坡每年约产生150多万吨的混凝土废料。新加坡通过严格的立法,向全社会推广先进的垃圾处理理念,实行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再循
建筑垃圾回收回用政策分析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