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文件
中大教务〔2010〕132号
关于印发《中山大学普通本科生修读公共选修课程(通识教育课程)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公共选修课程(通识教育课程)的修读与管理,优化本科生的知识体系,促进学生能力与素质的全面发展,现特制定并印发《中山大学普通本科生修读公共选修课程(通识教育课程)暂行管理办法》,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二O一O年十二月十八日
中山大学普通本科生修读公共选修课程(通识教育课程)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公共选修课程的修读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由便性公共选修课程基础上为优化本科生的知识结构,促进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素质的协调发展,学校对原有的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进行拓展,逐步建立通识教育课程体系。该课程体系的架构分为两类:一类为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简称“核心通识课程”),由学校通识教育部组织开设的“中国文明”,“人文基础与经典阅读”,“全球视野”,“科技、经济、社会”四大板块课程与各院(系)向其他院(系)开放的跨院系跨专业基础课程两部分组成;另一类为通识教育一般课程(简称“一般通识课程”)。本科阶段的公共选修课程板块即由上述各类通识教育课程构成。
第二章学分修读要求
第三条根据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原则,通识教育课程属于公共选修课程的学分模块。其中,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的性质属于公共指定选修。根据目前各学科专业的修读计划,具体各专业学生的修读要求如下:
(一)文理工科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必须在本科阶段修满通识教育课程
16个学分,其中现阶段“核心通识课程”需修满10个学分,“一般通识课程”需修读6个学分。医科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必须在本科阶段修满通识教育课程13个学分,其中现阶段“核心通识课程”需修满6个学分,“一般通识课程”需修读7个学分;四年制医学本科生必须修满通识教育课程10个学分,其中现阶段“核心通识课程”需修满4个学分,“一般通识课程”需修读6个学分;今后将逐步提高核心通识课程修读比重。
(二)参加“2+2”联合培养项目的学生在本校需修满8个通识课程学分。其中,核心通识课程需修满6个学分,一般通识课程需修读2个学分。
(三)理工科、经管类学生要求修读核心通识课程“中国文明”类4学分,其他三类2个学分;人文社科类学生要求修读核心课程“科技、经济、社会”类4学分,其他三类2个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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