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安管部管理制度
第三章安管部管理制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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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管岗位执勤行为管理规范 4
、安管交接班管理规定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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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管工作管理办法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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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规定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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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收费系统故障应对办法 14
、物业公司免费停车管理规定 14
1、按实际工作需要请购和领用对讲机,每部对讲机对应使用责任人做好登记并签字确认;
2、对购买的对讲机进行验收时,应详细登记对讲机及电池编号、对讲机型号、购买时间、供应商、价格、保修年限等资料;
3、对讲机是员工工作时互相联络沟通的工具,属于公司财产,按“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使用;
4、对讲机只供责任人在工作时使用,严禁转借他人,严禁个人携带外出,严禁用于其他用途;
5、严格按对讲机使用规定正确使用,严禁私自乱拆、乱拧或乱调其它频段,不可将对讲机放在多尘、潮湿环境,不可让对讲机受长时间的阳光直射及放置在加热装置附近;
6、每天由当班队(班)长和接班队(班)长对对讲机的数量、质量进行交接验收并签字确认,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处理。对讲机由本人妥善保管,不得带出工作场地,由各部长、队长负责监督对讲机的保管使用情况。如未按交接班制度要求,出现故障无法确认责任方时,由交接双方班组或全体队员共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对讲机充电器由每队(班)的队(班)长领用,并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并且只能用于对讲机电池充电之用,严禁用作其它用途;
8、对讲机如有损坏,应分析损坏原因,如是人为损坏,维修费用由损坏当事人负责。如是自然损坏,在保修期内由供应商进行维修,不在保修期内由行政部统一进行维修,费用由当事人承担,财务直接挂帐从当事人工资中扣除。若已到报废期,但仍可以正常使用的,损坏时由行政部统一进行维修,费用由公司承担。对讲机损坏原因鉴定应由专业维修商(公司指定部门或人员)出据维修情况说明确认(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
9、对讲机在更换电池时必须先关掉电源和主机上的开关,保护和延长对讲机使用寿命。对讲机电池不能经常更换,必须规定时间(8~10小时)轮换使用或在已没电的情况下更换;
10、每部对讲机配2块电池,电池必须与对讲机配套使用,部门应建立充电记录表,对讲机充电应详细登记电池编号,认真记录始充时间、停充时间,避免电池充电时间过长或过短,减少电池使用寿命。若因使用不当造成电池报废,由使用责任人照价赔偿。另外电池不得互相窜用;
11、使用对讲机时,必须使用规范语言。如:“***收到请回答”、“我是***收到请讲”、“***完毕”等。
12、使用对讲机语言要清晰,说话要准确,不准讲脏话。工作中若未发现情况,禁止滥用对讲机呼叫,严禁用对讲机聊天开玩笑,确保对讲机信道的畅通;
13、班(组)长须每半小时或1小时对本班(组)各岗位进行联络,以确保通信畅通和安全;
14、对讲机若需调转他人使用时,必须到财务部办理退库、出库手续更换责任人,否则按原责任人挂帐。使用责任人离职时,须将该对讲机及其所有配件送到集团财务部办理退库手续,集团行政部与集团财务部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15、每月25日将对讲机使用状况和对讲机电池充电记录上报公司行政部(物业公司上报主管部长),因上报不及时而耽误对讲机维修的,维修费由部门经理自行承担;
16、对讲机出现损坏,三日内必须上报至各公司行政部(物业公司上报主管部长),一周内报集团行政部和财务部,责任人为逃避责任而隐瞒不报,耽误工作由其自行承担;
17、如对讲机已到使用年限,需要报废更新的,需专业维修商进行鉴定评估。资产报废小组审核后,到财务办理更新手续;
18、安管人员因为工作特殊性要求24小时开机,机器工作时间长,磨损较大,对讲主机折旧期为3年,对讲机电池折旧期为1年。其它使用部门对讲机折旧期为5年,对讲机电池折旧期为2年;
19、折旧期按半年计算。不满半年的不计折旧期,满半年的按半年折旧。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半年折旧。满1年的按1年折旧;
20、安管部第一半年折原价的8%,第二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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