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2
水系沟通工程
监理规划
20 年月日至 20 年0 月日
内容提要:
工程概况
监理工作范围、目标和依据
监理组织机构、岗位职责、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
监理工作内容、方法和措施
监理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
监理设施
履行监理安全责任
监理单位(章):
总监理工程师:
公司技术负责人:
日期: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目录
监理规划编制说明
工程概况
监理工作依据
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工作目标
监理的组织机构形
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监理工作程序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信息管理
安全文明施工的控制措施
组织协调措施
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方法
监理工作制
监理设施
一、监理规划编制说明
,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特制定本试行示范文本,以保证监理规划真正能够起到指导项目监理机构进行该项目监理工作的作用。
《监理规划》试行示范文本是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对编写监理规划的要求而制定的,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结合,监理企业编制监理规划时,要针对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的实际情况,以附件的形式,明确具体的、符合要求的监理组织机构形式、监理工作程序和流程、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监理工作制度等,并具有可操作性。
,完成后必须经监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监理规划是否要经过建设单位的认可,由委托监理合同或双方协商来确定。
,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参加编制,共同分析项目特点,提出项目各专业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确定项目监理工作程序、流程和制度等。
,工程项目的实施可能会发生较大的变化,如设计方案重大修改、承包方式发生变化、建设单位出资方式发生变化、工期和质量要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当原监理规划所确定的方法、措施、程序和制度不能有效地发挥控制作用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召集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修订,按原程序报建设单位。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单位:
(3)工程建设地点:
(4)设计单位:
(5)施工单位:
(6)工程总投资:
(7)质量要求:合格
三、监理工作依据
1、政策法规
(1)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办法、规定;
(2)江苏省对监理的有关规定;
(3)国家或国家授权部门与机构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
(4)发包人与设计单位签定的设计委托合同及设计文件;
(5)发包人与承包人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
(6)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签定的监理委托合同;
(7)发包人与材料、设备供货单位签订的有关购货合同;
(8)发包人为工程建设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合同
2、技术规范
(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4)《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5)《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7)《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B50104-93)
(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9)《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TJ08-701-2000)
(10《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0
(11)《公园设计规范》(CJJ48-1992)
四、监理工作内容
本工程监理工作内容为工程质量控制、工期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建设协调。具体内容包括:
(一)设计文件及图纸方面
1、及时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文件,发现问题通过发包人与设计人联系,重大问题向发包人做专题报告。
2、主持或与发包人联合主持技术交底会议,编制会议纪要。
3、协助发包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4、审核承包人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发包人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
5、审核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约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
6、其他相关业务。
(二)施工方面
1、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和签订工程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并报发包人批准。
3、督促发包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审查合格后签发工程开工令。
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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