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裴珂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依据,它不仅对公民权力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权力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
宪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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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巩固和维护国家权力(2)规范国家权力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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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法制的统一奠定基础(2)为法制的完善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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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立和维护国家政治制度(2)改革国家政治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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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护自己的经济基础(2)促进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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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宪法的充分实施(2)法制的健全和完备
、法规及法律性文件的合宪性
、团体、企业事业等组织以及全体公民的行为的合宪性
宪法的内容
宪法的性质
宪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由在阶级斗争中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所制定,用以维护和巩固本阶级的政权,是这一阶级的胜利成果。从宪法的阶级实质来看,现代宪法基本上可以分为两个类型,即资产阶级宪法和社会主义宪法。
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资产阶级宪法体现资产阶级民主,社会主义宪法体现社会主义民主。是国家的根本法,也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本质上同普通法律一致。但因为它是根本法,又与普通法律有所不同。具有其特殊属性:规定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还规定国家政权机关组织和确认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宪法的性质
监督和保障宪法实施的意义:
宪法的意义
第一部宪法: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颁布。是在对建国前夕由全国政协制定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进行修改的基础上制定的。
第一部宪法除序言外,包括总纲,
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国旗、国徽、首都等4章10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和
修订历程
第二部宪法: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部宪法。这部宪法诞生于“文化大革命”后期,是在“左”的思想指导下形成的,以“四个存在”、“阶级斗争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基本路线”以及“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学说”为理论指导,是一部在特殊时期产生的宪法。
第二部宪法共4章30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和
修订历程
第三部宪法: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颁布。第三部宪法共4章60条。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1980年9月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分别对这部宪法进行了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和
修订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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