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区第一次水利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规章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严格考勤考核工作。工作人员由办公室统一考勤,每天签字报到。请假必须由本人填写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交办公室考勤人员保存。凡是没有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一律按矿工论处。
因病请假三天以上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考勤人员必须严格把关,认真负责,如实考勤,不弄虚作假。
公文管理制度
办公室负责打字、复印管理工作。打印、复印文件、材料等必须交由办公室安排。
原则上不在外打印复印的文件材料。确因情况特殊需在外打印的,须经过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在外打印。
打字室不承接外单位打印业务。打字室是机要重地,严禁闲杂人员逗留。打字员妥善保管文件,谨防文件丢失。
打字室设备的购置、维修及消耗品的供应,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公物管理制度
公物是指单位内部用的日常生活、办公用具等固定资产。
公物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由专人管理,统一登记。
工作人员要妥善保管使用公物,爱护公物,要公私分明,不能胡乱借用,防止公物丢失。
办公室定期对所有的固定财产进行清查盘点。
档案管理制度
凡借(查)阅档案资料者,必须遵守档案管理制度,进行登记,方可查阅。
底图、报表、图文数据及机密档案,决不允许外借。个人要按范围查阅,不得随意翻阅其它资料。借阅时要保证资料的完好无损,不准随便涂写。
对工作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不得泄露。
保密制度
一、加强对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对保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觉维护和遵守各项保密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条例》,严守普查保密纪律,遵守如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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