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报到时间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2013年8月30日)到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海甸校区11号学生公寓。
三、报到时须持证件(原件)和材料:
1、录取通知书(入学后放入本人档案,请妥善保存);
2、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
4、第一学年学费缴费发票(委托培养生);
5、近半年的大1寸同底免冠照片10张(备用);
6、《海南大学研究生新生婚育状况调查表》(请提前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zy_yjs/)(报到时交到所在学院)。
以上所有证件(材料)上的信息应完全一致,涂改无效。如有不同的,需提供户口所在部门(派出所)证明材料及户口本复印件。
四、党组织关系转移
研究生在党组织关系转出单位开立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海南省教育工委。接收单位为学生所在学院党委。
五、户口迁移
1、新生入学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如需办理,凭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办理,同时提交近期大1寸相片2张。2、户口迁入地点为海南大学(咨询电话:0898-66279053)。
3、户口在海口市及本校的新生无需办理户口迁移。
六、教材、住宿费及保险费
1、住宿费:1200元/年。
2、2013级硕士生使用的英语教材(见附件),请大家自己购买(MBA、MPA、法律硕士和翻译硕士教材由各学院、中心负责购买)。
3、医疗保险约50元/(自愿购买)。
七、人事档案材料转移
1、除委托培养研究生外,所有研究生都必须在2013年8月31日前把本人的人事档案材料寄到我校。愈期不办理者,不发助学金。
2、调档函的单位名称和姓名栏由研究生本人填写。
3、人事档案材料邮寄地址见报到须知背面,请在档案袋上注明本人姓名、年级和录取的学院、专业名称。研究生自带的人事档案材料直接交到档案接收人。
海南大学研究生处
2013年6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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