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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版模告报书读》神精的法论《鸠斯德孟.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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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论法的精神》
孟德斯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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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是孟德斯鸠最重要的、影响最大的著作。该书中提出的追求自由、主张法治、实行分权的理论,对世界范围内的资产阶级革命产生了巨大影响,被载入法国的《人权宣言》和美国的《独立宣言》。此书被称为是“亚里斯多德以后第一本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是到他的时代为止的最进步的政治理论书”,凝结了孟德斯鸠一生的心血。
该书所倡导的法制、政治自由和权力分立是对神学和封建专制的有力抨击,成为此后资产阶级大革命的政治纲领。特别是为孟氏所第一次正式提出的分权与制衡理论,对近代以来的资产阶级政治实践和政治思想产生了直接而深远的影响。经过法、美资产阶级革命的实践,已经成为资产阶级国家构建民主制度和政权体制的组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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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内容概括
①法律的定义、法律和政体的关系,政体的种类和它们各自的原则(1至10章)
②政治自由和分权学说,英国范例(11至13章)
③地理与政法关系的学说及各种推论(14至19章)
④工业、商业人口、宗教等问题(20至25章)
⑤罗马和法国法律的变革、关于封建法律学说(27至28章,30至31章)
⑥一般性结论(26和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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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中的理论及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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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封建专制的揭露和批判
原文一览
专制的国家没有任何基本法律,也没有法律的保护机构。因此,在这些国家里,宗教通常是很有力的;它形成了一种保卫机构,并是永久性的。要是没有宗教的话,专制国中被尊重过的便是习惯而非法律
在专制的国家里,政体的性质要求绝对服从;君主的意志一旦发出,便应确实发生效力,正像球戏中一个球向另一个球发出时就应该发生它的效力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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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宗教观点
1、自然神论观点。
自然神论(Deism)是17到18世纪的英国和18世纪的法国出现的一个哲学观点,主要是回应牛顿力学对传统神学世界观的冲击。这个思想认为虽然上帝创造了宇宙和它存在的规则,但是在此之后上帝并不再对这个世界的发展产生影响。
2、对宗教的批判
“我不是神学家,而是以政治著作家的身份来写这本书的,是用人类尘俗的思维去考察宗教问题的。”“科学不是神学侍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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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发展规律的观点
《论法的精神》中,孟德斯鸠则已从寻找社会发展的某些“一般原因”进一步发展成为力图建立某些“原则”,力图“从事物的性质推演出”某些“原则”了。孟德斯鸠想要寻找的“一般原因”和力图建立的某些“原则”究竟是什么?就是能够主宰一切、支配一切的理性的法则,亦即理想的法律原则。而孟德斯鸠也正是希望用一种理想的法律来改变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进程的。在他看来,凡是根据理想的法律原则建立起来的社会制度和国家都是正义的,反之则是不正义的。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和国家乃是建立在这些原则之上的,因而是正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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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地理学说
原文摘录
器官的纤弱使东方的人民从外界接受最为强烈的印象。身体的懒惰自然地产生精神上的懒惰。身体的懒惰使精神不能有任何行动,任何努力,任何斗争。如果在器官的纤弱上面再加上精神的懒惰,你便容易
知道,这个心灵一旦接受了某种印象,就不再能加以改变了。所以,东方今天的法律、风俗、习惯,甚至那些看来无关紧要的习惯,如衣服的样式,和一千年前的相同。
印度人相信,静止和虚无是万物的基础,是万物的终结。所以他们认为完全的无为就是最完善的境界,也就是他们的欲望的目的。他们给最高的存在物一个称号,叫做“不动的”,暹罗人认为最大的幸福去运转机器或是使身体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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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学理论
原文摘录
一般地说,法律,在它支配着地球上所有人民的场合,就是人类的理性;每个国家的政治法规和民事法规应该只是把这种人类理性适用于个别的情况。法律应该同已建立或将要建立的政体的性质和原则有关系;不论这些法律是组成政体的政治法规,或是维持政体的民事法规。
法律应该和国家的自然状态有关系;和寒、热、温的气候有关系;和土地的质量、形势与面积有关系;和农、猎、牧各种人民的生活方式有关系。法律应该和政制所能容忍的自由程度有关系;和居民的宗教、性癖、财富、人口、贸易、风俗、习惯相适应。最后,法律和法律之间也有关系,法律和它们的渊源,和立法者的目的,以及和作为法律建立的基础的事物的秩序也有关系。应该从所有这些观点去考察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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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君主立宪思想和三权分立学说
原文摘录
政体有三种:共和政体、君主政体、专制政体。用最无学识的人的观念就足以发现它们的性质。我假定了三个定义,或毋宁说是三个事实:共和政体是全体人民或仅仅一部分人民握有最高权力的政体;君主政体是由单独一个人执政,不过遵照固定的和确立了的法律;专制政体是既无法律又无规章,由单独一个人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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