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电子屏转让合同
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守信的原则。并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枣庄市薛城区(高新区、新城区、薛城老城区)户外LED电子广告屏的全部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拟定以下合同:
LED电子屏的具体情况
(高新区、新城区、薛城老城区)所合法拥有的六处LED电子广告屏及LED电子广告屏所涵盖的六处LED电子屏广告位()其中第六处甲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安装完毕。
(¥:)的转让价将其所合法拥有的六处LED电子屏及LED电子屏所涵盖的六处广告位转让给乙方。
债权、债务
、债务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由甲方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完全处理。如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由甲方承担乙方所有的营业损失。
四、LED电子广告屏转让价及付款方式
(¥:);
(¥:);
(¥:);
(¥:);
(¥:);
续约事宜
、行政执法、市政、电业等部门的相关过户手续;
,如若续约给乙方带来经营上的诸多不便,甲方愿意一次性赔偿乙方人民币玖拾万圆整(¥:);
续约担保协议
甲方合同签署人必须提供其直系亲属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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