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公安消防大队采购消防车项目(三次)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017-393
采购人:淅川县公安消防大队
代理人:河南华豫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合同条款 20
第四章: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24
第五章: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及技术标附件部分) 25
第六章技术暗标部分的编制和装订要求 36
第七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38
第一章:招标公告
淅川县公安消防大队采购消防车项目(三次)
招标公告
河南华豫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淅川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就“淅川县公安消防大队采购消防车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淅川县公安消防大队采购消防车项目
招标编号:2017-39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消防车2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1个标段
:200万元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量: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经营该类项目范围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车辆制造商或经销商;投标人所投产品须通过国五3C认证和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且取得合格检测报告;能在消防车辆管理部门上牌、年审;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为全新车辆。
3、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4、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发售、保证金缴纳:
报名时间:2017年 12月 11日上午09:00至2017年 12月15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休息,下同)。
2、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2017年 12月 11日上午09:00至2017年 12月 15日下午17:00。投标人在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会员并报名该项目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3、报名方法:
、本项目只接受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
、潜在投标人报名必须通过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电子招投标系统”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若是初次报名,需先注册“会员账号”(潜在投标人务必按照“会员账号”要求进行注册,内容填写必须真实、完整,否则“会员注册审核”不予通过,因此报名失败或会员注册时提供的信息和投标时不一致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潜在投标人负责。“会员注册”详见《投标人会员注册操作手册》)。
、会员注册时,需提供潜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开标当天投标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后,自行登录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从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招投标系统”入口进入)下载采购/招标文件,若因为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5、招标文件费用:
招标文件1000元/单位,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当天开标前,到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以现金形式缴纳至招标代理机构。
6、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7年 12 月 29 日16:00分(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贰万元整(¥20000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且转账时应在汇款附言(备注)栏严格按照规定分项目及标段填写。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附言(备注)填写规定如下:
“2017-393(三次)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如投报多个标段,保证金应分标段分别足额转入。多个标段保证金不能合计金额转入。凡出现投标保证金未按时到账,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缴纳,未按要求填写(绑定)致使保证金无法识别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
、为有效保护投标人信息,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本项目开标前不获悉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不开具保证金收款收据,缴纳日期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为确保各投标人顺利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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