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1、计算应纳税额的时间限定
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1)计算销项税额的时间限定
关于销项税额的“当期”规定(即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总的要求是:销项税计算当期不得滞后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专用发票开具时限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以下两个方面:
,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1)销售方式——直接收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收到销售额或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开具专用发票时间——收到货款的当天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要点:未发货,也要缴税(2)销售方式——托收承付、委托收款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开具专用发票时间——发出货物的当天
要点:未收到款,也要缴税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具体规定:
(3) 销售方式——赊销、分期收款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
开具专用发票时间——一般与纳税义务同
——分期收款若票金额高于纳税义务,按票
要点:,钱没收,也要缴税
,钱收到一部分,按合同约定金额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具体规定:
(4)销售方式——预收货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货物发出的当天开具专用发票时间——货物发出的当天采取以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要点:收款不缴税,发货才缴税。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具体规定:
(5)销售方式——委托他人代销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未收到1的,为发出代销商品满180天的当天开具专用发票时间——收到清单当天确认收入采取以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要点:收到清单,收到部分或全款时才缴税。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具体规定: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具体规定:
(2)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限定
防伪税控开票系统
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
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
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2、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处理
当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时,不足抵扣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留抵)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某商贸公司2012年1月购进商品5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商品取得收入40万元(不含税价); 2月购进商品6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商品取得收入100万元(不含税价)。请计算该公司1月和2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解:
1月应纳税额=40×17%-50×17%=-
2月应纳税额=100×17%-6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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