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内容编制要求(试行)
为了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质量,提高审查效率,特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内容编制要求”(以下简称《编制要求》)。
本《编制要求》适用于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新建、技改扩建项目(不包括电磁辐射、放射性污染项目,该类项目须由有资质单位按《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等有关规范编制)。对须附加专项评价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专项评价内容应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编制要求》的相关要求编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
应特别关注化学危险品及含有机毒物、重金属等原辅料。
2、工程内容及规模
规范项目名称和建设单位名称。说明项目来源,根据项目特点,新建工业类项目分别按表1-1、1-3填写,技改扩建项目应说明技改前后产品方案的变化、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依托情况,按表1-2、1-3填写。
表1-1 新建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
序号
工程名称(车间、
生产装置或生产线)
产品名称
及规格
设计能力
年运行时数
注:产品名称栏含副产品
表1-2 建设项目(技改、扩建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
序号
工程名称(车间、
生产装置或生产线)
产品名称
及规格
设计能力
年运行时数
技改前
技改后
增量
注:产品名称栏含副产品
表1-3 公用及辅助工程
建设名称
设计能力
备注
贮运工程
公用工程
给水、排水、供热、供汽、
供电、供气、绿化等
环保工程
废气处理
废水处理
固废处置
其他
注:产品名称栏含副产品
3、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简述技改扩建项目依托单位已建、在建项目概况(含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说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现状及现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说明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明确以新带老内容。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1、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简述与建设项目选址所在区域关系密切的自然环境状况。重点说明项目废水受纳水体与相关水体的水文特征、重要水工设施运行规律等。
规范描述当地气象特征,说明主导风向、平均风速等主要气候状况。
生态环境:说明区域内植被类型、重点保护珍稀动植物等情况。
2、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
简述区域经济社会环境现状。重点说明选址所在区域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土地利用等,区域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厂(含排水体制)、固废处置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及现状,说明与建设项目关系密切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文物保护等内容。
在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内建设,需附相应环保主管部门对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复意见或环保要求。
三、环境质量状况
1、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生态)
利用有效资料阐述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现状,并须提供相应监测资料,说明资料来源(设大气、水及噪声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时须出具“质保单”)。当建设项目排放优先控制的有机毒物而无历史资料可供利用时,须进行实测。结合环境功能要求评述环境质量现状,如出现超标现象,须分析超标原因。明确区域内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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