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行业民营化的结果——宿迁医改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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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03日
从1999年开始,宿迁开始了后来闻名全国的宿迁医改。这一年,宿迁市改变乡镇“医防合一”体制,建立“一乡两院”体制,在每个乡镇建立乡镇卫生院和乡镇医院。前者由政府主办,主要承担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职能;后者专司普通医疗服务职能。
2000年,宿迁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卫生事业的意见》,揭开公立医疗机构民营化改制序幕,截止2004年,宿迁市基本完成辖区内的公立医院产权改革,全市134家公立医院中,133家完成民营化改制。政府不再办医院而只进行监管。
改制所得全部投入公共卫生防保体系, 2005年左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中心、血液采供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和公共卫生救护中心大楼基本建成,并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配套网络。
宿迁医改的具体内容可以概括为:公立医院民营化,政府退出普通医疗服务供给职能,公共卫生机构从普通医疗服务机构中分离出来由政府举办。
若从2000年乡镇医院改制算起,宿迁医改已经十一年。若从2004年宿迁市公立医院完成民营化改制算起,宿迁医改业已七年。一个人口超过500万的地区,普通医疗服务几乎全部由民营医疗机构提供,这在中国绝无仅有,在其他国家也很少见。医疗服务供方市场近乎完全民营化历时已经超过七年,这种医疗服务供给格局有什么优势和弊端大致已经较充分地暴露出来。本文意在从各个方面对这个几乎完全民营化的医疗服务体制进行评估。鉴于篇幅,本文专注医疗服务供给绩效评估。不涉及政府职能、医保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绩效评估。
民营化改制后,宿迁的市县医院和乡镇医院就基本没有再得到政府的财政投入,江苏和宿迁的统计数据清楚的展现了这一点。这并不意外,按照我们今天的财政投入体制,政府基本不会向民营医院提供财政拨款。因此,本文的另一个兴趣点是,政府补不补供方对医疗服务供给会有什么影响。显然,宿迁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案例。
如果真存在什么医疗行业的公益性的话,这种公益性应该体现为让城乡居民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和少生病。本文重点从医疗服务可及性和医疗费用可承受性两个方面来对宿迁医改进行评估,篇幅所限,对于宿迁的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机构运营效率,我们只简要给出结论,不再给出具体的评估过程。本文评估方法是就上述各方面和其他地区进行比较,限于篇幅,我们选择的对照地区是除宿迁之外的苏北地区另外四个地级市即徐州、连云港、盐城和淮安,苏北五市是江苏经济最不发达的五个地区,其中宿迁又是这五市中经济最落后的一个,五市具有较大的可比性。
一、宿迁的医疗服务供给能力
我们先来看宿迁医改十年来,医疗服务供给能力的增长情况,我们将从不同角度,利用各种来自正式渠道的数据相互印证,力争全面完整地展现宿迁医疗服务市场的准确状况。
表1-3表明,近十多年来,宿迁市医疗资源增幅在苏北五市处于最高水平,也显著高于江苏省平均增幅,这从一个角度说明财政投入并非增加医疗服务供给能力的必要条件,更不是充分条件。
表1-3中的医疗卫生资源数据包括政府举办的公共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而宿迁医改的主体是市县级医院和乡镇医院,并没有涉及到村卫生室。因此,我们再看看苏北五市的县级医院和乡镇医院情况,见下表和图。
表4-1至表4-3表明,2009年,按照人均水平,在苏北五市中,宿迁的县级医院数量及相应的病床数量排在第三位,但县级医院的医务人员数量则排名第二,乡镇医院数量排在第一位,对应的病床数排在第三位,而医务人员数则排在最后一位。
我们可以得出的第一个结论是,在宿迁各级医院全部民营化以后,在宿迁医疗服务市场完全对社会资本放开以后,在十年来各级政府基本没有给予宿迁各级医院财政投入的情况下,宿迁医疗资源以明显快于江苏其他地区的速度增加。城乡居民看病难问题得以有效缓解。我们对患者的访谈也证实了这一结论。
因此,在一个完全民营化的医疗服务供给格局下,在没有政府财政投入的情况下,也可以有效解决城乡居民“看病难”问题。这意味着,举办公立医疗机构不是,增加财政投入也不是解决城乡居民看病难问题的必要条件。甚至也不是充分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宿迁并不是一个很特殊的地区,其经济发展水平、地理区位、人口密度等在全国算是很常见的一类地区,它尽管是江苏省经济最不发达的地区,但是从全,全国许多地区和其基本情况一样,指出这一点是想说明,宿迁的医改模式全国许多地方能够复制。
另一个很明显的结论是,一个地区的医疗资源供给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成正比关系,说到底,决定一个地区医疗资源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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