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言文学专业(专科)
专业代码:513 主考院校:天津师范大学类型:面向社会
序号
课程代码
现行专业课程
学分
课程类别
考试方式
可顶替的原513专业课程(学分)
1
1178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必考
笔试
“邓小平理论概论(3)、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2)、哲学(4)、中国革命史(4)”中的任意两科,可顶替“1178和1179”两门课程
2
1179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
必考
笔试
3
0096
古代汉语
8
必考
笔试
4
0304
文学概论(一)
7
必考
笔试
5
0312
现代汉语
7
必考
笔试
6
0329
写作(一)
7
必考
笔试
7
0410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二)
6
必考
笔试
8
0411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
6
必考
笔试
9
0616
外国文学作品选
6
必考
笔试
外国文学(8)
10
0626
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
5
必考
笔试
现当代文学选(8)
或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8)(02年以前通过)
11
0631
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
6
必考
笔试
12
0007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任
选
一
门
笔试
计算机应用基础(4)(2012年以前通过)
4928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2
实践
0174
教育学(一)
4
笔试
教育学(4)
0230
普通逻辑
4
笔试
逻辑学(4)
0331
心理学
4
笔试
0363
英语(一)
7
笔试
申报毕业条件:
在原513专业只通过了不足三门公共政治课程的,其中:“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2)”,只能顶替“1178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邓小平理论概论(3)或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3)”,只能顶替“1179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4)”。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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