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卫生系统医改工作汇报材料
(长治市卫生局)
2011年,全市卫生系统医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卫生厅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按照省卫生厅医改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任务,锐意进取,开拓创新,逐项落实,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成效逐步显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稳步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成效明显、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稳妥推进,全市卫生系统医改工作保持了持续、稳定、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0年医改工作情况回顾。
(一)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更加完善。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全市参合农民达221万,%。全市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达到15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0元,省市县三级财政补助60元,农民个人缴费30元。在全市13个县市区全面推行了新农合门诊统筹试点工作。%,最高支付限额达到4万元。
参合农民在本市范围内市、县、乡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定点住院,全部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
(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我市基本药物制度推行工作开局比较顺利。从2010年3月15日起,第一批试点县区(城区、襄垣县、长子县、长治县)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推行基本药物制度;第二批试点县区(郊区、潞城市、沁源县、壶关县)从9月1日开始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达到了省政府年底前60%(8个试点县区75个乡镇卫生院、1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要求。其中,8个试点县区中有17个乡镇、198个行政村推行了基本药物乡村一体化管理(沁源县14个乡镇115个行政村、长治县3个乡镇83个行政村),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零差率”销售。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政策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偿政策,确保补偿资金及时到位,。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新农合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到2010年12月底,。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积极推进了机构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并利用巡回医疗车到村为农民进行免费体检,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门诊量明显提高。
(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健全。2010年,8所县级医院(长治县中医院、襄垣县中医院、平顺县人民医院、壶关县人民医院、武乡县人民医院、沁县中医
院、潞城市人民医院、郊区人民医院)均已完成初步设计并开工建设。4所乡镇卫生院(郊区老顶山镇中心卫生院、郊区大辛庄镇中心卫生院、黎城县西井镇中心卫生院、上遥镇中心卫生院)全部完成初步设计并开工建设。新建44所村卫生室(武乡县24所,沁县20所)主体全部完工。5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青街道常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北街道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长北街道长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潞城街道潞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完成初步设计并开工建设。启动并实施以全科医学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 2010年为乡镇卫生院招收27名定向免费医学生,安排59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组织省市8所三级医院对口支援14所县级医院,签订了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协议。安排31名县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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