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新企字[2002]8号
关于印发新疆油田公司薪酬总额与业绩
指标挂钩考核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新疆油田公司薪酬总额与业绩指标挂钩考核办法》已通过公司考核委员会审定,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新疆油田公司薪酬总额与业绩指标挂钩考核办法
新疆油田公司
二OO二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薪酬考核办法通知
抄送:机关各处室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2002年4月18日印发
共印:45份
录入:王芳校对:刘珊
附件:
新疆油田公司薪酬总额与
业绩指标挂钩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实行薪酬总额与业绩指标挂钩考核的分配制度。
第二章薪酬总额及奖励薪酬的分配
第三条公司将薪酬总额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基本薪酬;第二部分为奖励薪酬。
第四条单位业绩考核分大于80分,发放基本薪酬。基本薪酬按2001年度档案工资确定,按月预支,年底结算;单位业绩考核分小于80分,每少一分扣减单位基本薪酬总额的1%,扣减比例最多不超过20%。
奖励薪酬分三部分考核兑现。70%为业绩奖励;20%为专项奖励;10%为总经理奖励。
第三章业绩奖励考核兑现办法
第五条业绩奖励与各单位领导干部业绩考核分值挂钩兑现。奖励额度按三个步骤测算:
第一步:用加权平均的办法计算出全公司的平均业绩分值(以下称“标准业绩分”);
第二步:用公司“业绩奖励总额”除以“标准业绩分”与“公司总人数”的乘积,计算出公司平均每人每标准业绩分值的奖励额度(以下称“标准奖金含量”);
第三步:用“标准奖金含量”与各单位平均人数和单位领导业绩分值相乘,求出考核期应兑现奖金。
第六条业绩奖励兑现办法
(一)季度预支:每季度对主要业绩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完成指标的单位,由公司考核委员会确定每季度业绩奖励的预支额度;未完成业绩指标的单位,由考核委员会确定酌减预支额度或不予预支。各单位的主要业绩指标为:
1、采油单位:交油(气)率、油气单位操作成本和安全环保指标;
2、油气储运公司:上缴利润及上缴管理费、油气单位管道营运成本和安全环保指标;
3、勘探开发研究院:勘探部署、开发方案完成情况、经费控制和安全环保指标;
4、消防支队:火灾事故处理及时率、成功率、经费控制和安全生产指标;
5、勘探公司、开发公司和公司机关按年度考核。季度按公司人均水平预支。
季度预支业绩奖励的80%兑现到各单位,20%由单元主管领导掌握发放,由单元掌握的20%预支奖励应在年底前发放完毕。
(二)年终考核兑现:根据单位领导业绩分值兑现业绩奖励。所有发放到单位的预支奖励均纳入单位业绩奖励总额,年终一次性结算。如预支奖励超出年终考核实际应兑现额度时,超出部分从下年奖金中扣回。
年终业绩奖励按单位兑现,兑现结果交各单元备案。
第四章专项奖励挂钩考核办法
第七条专项奖励考核兑现办法
专项奖是指针对专业(项)工作而设立并纳入本办法第八条奖励范围,年度一次性兑现的奖励项目。
专项奖励总额年初一次核定。按奖励项目进行考核,奖励兑现到相关单元,由单元主管领导进行分配。
专项奖年终考核奖励总额度小于计划奖励总额时,按各奖项考核结果兑现;总额度大于计划奖励总额时,超出部分按单元结存或按比例核减。结存部分可在今后单元奖金不足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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