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农民和市场的关系
一、地主和市场的关系
绝无疑问,魏晋南北朝时期,自然经济据有统治地位。但商品经济和传统市场在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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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北齐书》8《后主纪》。
体上说,并没有背离两汉以来的轨迹,无论地主和农民,都离不开商品经济和传统市场,都或多或少地和商品经济及传统市场有所联系,需要通过其调剂或补偿,才能正常地生产和生活。即便号称“有求必给”的庄园或田庄,也绝难做到无需外求,必须通过“闭门成市”或“闭门为市”之类的小范围市场的调剂和补偿,才能达到所谓的高度自给自足。换句话说,在我国封建时代,真正无须外求、“有求必给”的经济单位事实上并不存在,只不过是某些文人勾勒出来的理想境界,或者是在玩弄文字游戏而已。当地主扩大财富占有和追求享受时,就更离不开市场。这里不妨从“有求必给”、“闭门成市”、“闭门为市”、“谢工商与衡牧”、“闭门为生之具以足,但家无盐井耳”之类的地主说起吧。
“闭门成市”的意思和“闭门为市”一样,后者的出处和我们的理解已如前述,前者的出处稍晚,见于《水经注·泚水》,但其叙述的人物却较早,是西汉末年南阳著姓樊氏:
仲山甫封以樊,因氏国焉。爰自宅阳,徙居湖阳。能治田殖,至三百顷,起庐舍,高楼连阁,波陂灌注,竹木成林,六畜放牧,鱼蠃梨果,檀棘桑麻,闭门成市,兵弩器械,赀至百万……富拟封君。
《后汉书·樊宏传》的记载更具体一点,可以互相补充。
父重,字君云,世善农稼,好货殖。……其营理产业,物无所弃,课役僮隶,各得其宜,故能上下戮力,财利岁倍。至乃广开田土三百余顷。其所起庐舍,皆有重堂高阁,陂渠灌注,又池鱼牧畜,有求必给。尝作漆器,先种梓漆,时人嗤之,然积以岁月,皆得其用,向之笑之者咸求假焉。赀至巨万……其素所假贷人间数百万,遗令焚削文契。
三百余顷的大地产,农林牧副渔多种经营,甚至有自成体系的小型灌溉设施,为了作漆器,也得“先种梓漆”,“有求必给”,显然是一个高度自给自足的经济单位。但却是一个货殖和放高利贷的世家。即便排除这一点,也可以看到樊重的
“有求必给”,需要通过“闭门成市”来调剂和补偿。至少梓漆的树种不能从天上掉下来。“兵弩器械”有可能自制,但其原料铁却不能自产。这也说明他还拥有一支私人武装,这方面就和吴国地主差不多了。看来,吴国地主利用私人武装垄断势力范围内的商业,可谓由来有自。
樊重如何“货殖”,如何“闭门成市”,两书都语焉不详。有关于此。东汉后期人崔寔《四民月令》的记载可供参考:正月,“收白犬,可及肝血,可以合法药”。二月,“可粜粟、黍、大小豆、麻、麦子。收薪炭”。三月,“可粜黍,买布”。四月,“可籴*[麦+廣]及大麦,收弊絮”。五月,“粜大小豆、胡麻、籴*[麦+廣]、大小麦。收弊絮及布帛。日至后,可籴*[麦+孚]*[麦+肖]……曝干,置瓮中,密封涂之,则不生虫,冬至,可以养马”。六月,“可粜大豆、籴*[麦+廣]、小麦,收缣练”。七月,“收柏实”,“可粜大小豆,籴麦。收缣练”。八月,“及韦履贱好,豫买,以备隆冬栗烈之寒”,“粜种麦,籴黍”。九月,“收积实”。十月,“卖缣、帛、弊絮,籴粟、大小豆、麻子,收栝楼”。十一月,“买白犬养之,以供祖祢”,“籴秔稻、粟、米、小豆、麻子”①。除了十二月准备过年,正月上旬忙于过年外,几乎每个月都有买进卖出的活动,既有自己的产品,也有他人的产品,十分繁忙,毫不间断,商品都是农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以及土特产,无非是利用季节差价谋取利润。为了牟利,就是“弊絮”也不轻易放弃。需要强调,《四民月令》已经散佚,上述断章零品绝大部分经由《齐民要术·杂说》转录才保存下来的。贾思勰之所以转录,最主要的原因在于魏晋南北朝大致也是如此。换句话说,魏晋南北朝时期像樊重那样的大地主们,同样和市场有着密切的联系。
谢灵运虽说“供粒食与浆饮,谢工商与衡牧”。而此句之后的自注才是其心态和生活的真正反映:“谓人生食足,则欢有余,何待多须邪。工商衡牧,似多须者,若少私寡欲,充命则足。但非田无以立耳。”也就是说,只有贪得无厌之辈,才“工商衡牧”,而一般人吃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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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本处引文均据1965年中华书局版石声汉校注本。《四民月令》中粮食买卖用专用名词“粜”和“籴”,其余商品用“卖”和“买”,较易判断。“收”字较麻烦,基本意思是收获,但有时也可作收购解,如“收白犬”“收弊絮”之类。如十一月明确说“买白犬”,那么正月的“收白犬”也应该是买,何况正月正是“合法药”的时候。
穿暖就可以满足了。他恰恰是一个“多须者”,本传说他“因父祖之资,生业甚厚,奴僮既众,义故门生数百”,“性奢豪,车服鲜丽,衣裳器物,多改旧制,世共宗之,咸称谢康乐也”。如果他真正以“食足”为目标,根本用不到接二连三地占山护泽,他的生业如此丰厚,显然不是仅仅为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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