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与自然的关系
自然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界和自然科学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它是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和科学观,又是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方法论。自然辩证法是科学技术哲学主要内容之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哲学学科。它是自然科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之间相互交叉、相互渗透的产物,因而具有文理交叉或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交叉的特性。因此从自然辩证法的角度看待与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是非常客观与必要的。
自然辩证法的主要研究内容有:自然观(关于自然界的总的看法,包括自然界辩证发展的总图景及其规律性、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等)、自然科学观(关于自然界的总的看法,包括自然界辩证发展的总图景及其规律性、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等)、自然科学方法论(于研究自然界运动、变化规律的一般方法论)、自然界各种物质形态和科学分类问题、数学及各门自然科学中的哲学问题、人类科学思想的历史演变问题、自然辩证法的产生及发展问题等等。
在自然辩证法中,人的本质就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而自然,在广义上指具有无穷多样性的一切存在物,与宇宙、物质、存在、客观实在等范畴同义,包括人类社会;在狭义上指与人类社会相区别的物质世界,通常分为非生命系统和生命系统。被人类活动改变了的自然界,通常称为“第二自然”,或“人化自然”。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
第一,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统一的。《庄子•齐物论》中说:“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人是天地万物中的一个存在,天地万物与人,同为自然整体的一部分,相互之间存在着感应的关系。人与天地万物感应,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相互制约;就自然整体而言,天、地、物、人,都遵循着既相互关联又各自独立的节律而在变化着,对这个整体统一的节律,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总体上呈现为差异一体的状态。这就是说,人与天地万物之间,是统一体内的差异关系,不是主奴关系,不是对立的两极存在,人不是主宰自然的主体,也并不具有征服与支配自然的权力。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自然的世界”是“人在物质环境中的存在”的概念,是人和环境相互作用的概念,而不是脱离人的、被人作为观察对象的概念。那种被人作为观察对象所涉及的东西,不仅是物理学中的“宇宙”,而且是哲学中的“人也在其中的自然世界”。
%a$[z(gr)cm 第二,自然世界必须人化,具有人的属性。因为,哲学是人对自然世界的探求,,人只对其生活的自然世界有发言权。所以,真实的自然世界是人的世界,真实的自然世界是与人息息相关的、人化了的自然世界。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把这
一思想表述为:“先于人类历史而存在的那个自然界,不是费尔巴哈生活在其中的自然界;这是除去在澳洲新出现的一些珊瑚岛以外今天在任何地方都不再存在的、因而对于费尔巴哈来说也是不存在的自然界。”所谓人化,就是现实化,就是形成真真切切的现实的自然世界,如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说:“在人类历史中,即在人类社会的形成过程中生成的自然界,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因此,通过工业——尽管以异化的形式——形成的自然界,是真正的、人本学的自然界”。“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
7J2y0fW;D 第三,自然世界的人化具有人的本质,是由自然界和人的对象化活动的性质所决定的。当人面对天地万物或“面对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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