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住区规划的任务与编制
、居住区(住区)的概念:
居住区是城乡居民定居生活的物质空间形态,是关于各种类型、各种规模居住及环境的总称。
、居住区的类型
(1)按城乡区域范围不同划分
①城市住区(在城市土地使用范围内,一般可只设置主要为社区服务的公共服务设施)
②独立工矿企业和科研基地的住区(一般主要为某一个或几个厂矿企业或科研基地的职工及家属而建设的,居住对象较为单一。公共设施应较为齐全)
③乡村居住(主要位于农村范围的居住用地)
(2)建设条件不同分:①新建住区②旧筑区
(3)住宅层数不同划分:①低层②多层③中高层④高层住区⑤各种层数混合修建的住区
、影响住区规模的主要因素
①公共设施的经济性和合理的服务半径:
合理的服务半径,是指居民到达公共服务设施的合理步行距离,一般最大为800~1000米。
②城市道路交通的影响:以此划分的城市地块往往成为决定住区用地规模的一个重要条件。城市干道合理间距一般因为600~1000m之间。
③城市行政管理体制方面的影响:不同国家不同城市的行政管理制度对住区人口规模单元的划分与管理具有相应的政策,这是影响住区规模的另一个因素。如我国一些大城市街道办事处管辖的人口一般在3~5万人,成为“街道社区”建设与管理的基本单元。
④其他影响:主要体现在高容积率开发导致住区人口规模较高。自然地形条件和城市规模、城市历史街区环境、居民社会心理感受等因素对居住区的规模有一定的影响。
、美国城市土地使用规划中所划分的三种不同尺度规模尺度的住区
①住宅单体和小组群住宅可以称为最基本的尺度规模。
②邻里,具有步行尺度的范围。
③都市聚落,它是由邻里集聚而形成。
、我国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住区规范的划分(重点)
①居住区:一般称城市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0000~50000)相对应,配件较完善的、满足该区居民物质文化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告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②居住小区:一般称小区,是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0~15000人)相对应,配有一套满足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告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的聚集地。
③居住组团:指被小区道路分隔,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3000人)相对应,配有居民所需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2、居住区规划的任务(重点)
科学合理的创造一个满足居民的日常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安全、卫生、舒适、优美的居住环境,满足特定居住对象的需要。除了布置住宅外,还应当规划布置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停车场地、绿地和活动场地、市政工程设施等。(
编制一个成功的住区规划的重要组成因素一般包括:①合理地段选址②城市设计框架③住区基地规划布局③住宅建筑设计等方面。
住区规模大小、居住对象、住房制度、投资渠道等也会影响规范的编制。
(简答、论述)
选择、确定用地的位置、范围(包括改建范围)
(1)在城乡地域尺度的范围内考虑居住区用地的适当选择,满足城市功能布局、就业岗位和公共设施配置的总体要求。应考虑多样的居住类型及对居住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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