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景园总部经济中心项目
设计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章): 丽水市丽景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人(盖章): 绍兴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编制时间: 2011 年 4 月 14 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备案单位(盖章)
时间: 2011 年 4 月 18 日时间: 2011 年 4 月 18
日
目录
投标须知 2
第一章招标公告 5
第二章工程概况及要求 6
第三章投标须知 6
第四章设计任务书 12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14
第六章评标办法 25
第七章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依据和资料 27
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 27
投标须知
前附表一
项目名称
丽景园总部经济中心设计
建设地点
丽景园园区中心,南八路与支十五路交叉口(C12地块),毗邻中央湖
招标联系人
洪跃华
联系电话
0578-2533837
**********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R公开招标
组织方式
£自行招标 R委托代理
招标内容
规划布局、建筑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以上均含各专业配套工程)以及相应的工地设计代表服务工作和按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投标人条件
⑴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⑵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设计负责人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负责人要求: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项目总负责人与建筑设计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工程概况
总用地面积为2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的综合性(通用)商务写字楼,主要建设用于产业研究、商贸企业、职业培训、会议中心、展示中心、物流仓储、中介咨询、商业办公及停车场等功能的设施。建安工程造价约5000万元。
投标保证金
金额
人民币伍万元(不计息)在开标前截止时间到达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帐户(交纳具体方法见前附表三)
现场踏勘及答疑时间和地点
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
投标有效期
招标截止日后 60 日内有效
投标文件份数
文字说明部分和方案设计图一套正本, 四套副本;其他彩图等一套。
招标文件递交
递交至: 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大厅
地址: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北路75号
接收人: 丽水市丽景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送达截止时间: 2011年5月31日9时30分
开标
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 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大厅
评标办法
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前附表二----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
序号
工作内容
时间安排
地点
1
发布招
标公告
2011年4月18日
发面媒介:1、景宁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网站(网址:/)
2、县招标投标中心信息栏
2
发放招
标文件
2011年4月18日起
获取方式
1、网络下载:/
2、书面索取: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
3
现场踏勘
由各投标人自行安排
各投标人自行前往或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联系前往
4
投标人
质疑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6日前
提交方式:
1、传真:0578-2533837
2、书面递交:绍兴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5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获取方式
1、网络下载:/
2、书面索取:绍兴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6
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时间和媒介
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
7
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间
2011年5月31日9时30分前到达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帐户(以中心银行对帐单为准)
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8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1年5月31日9时30分止
投标文件递交至: 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
9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
10
预中标公示
公示3个工作日
景宁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网站(网址:/)
11
发中标通知书
公示结束后
1、书面发送给中标单位;
2、景宁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网站(网址:/)告知其他投标人中标结果。
12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
丽水市丽景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不计息)
按景宁县招标投标中心有关规定退还
前附表三-----重要事项说明
序号
事项
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
备注
1
资格后审
开标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资格。
详见招
标文件
2
开标时必须到场的人员
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需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如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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