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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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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doc1、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是指各部门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总体职责、科室职能和职位说明书,将每个科室以及每个岗位的职责、任务、目标要求等内容具体化,并要求落实责任的制度。
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是机关效能建设的基本制度,是落实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根本措施,是对单位、部门以及机关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评的主要依据。
三、机关各部门必须按照效能建设要求,根据岗位设置,建立健全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
四、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因事设岗、职责相称;
权责一致、责任分明;
任务清楚、要求明确;
责任到人、便于考核。
五、领导岗位要明确一岗双责的要求,既要抓好业务工作,也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效能建设工作,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
六、岗位责任人因出差、开会、培训、请假等原因离岗,其职责必须有人代替履行,不能因为责任人离岗而使工作停滞。
七、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内容。主要包括:
内设科室的主要职责具体划分、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
八、建立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检查制度。各部门要将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列为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年终每个岗位责任人要将履行岗位责任的情况纳入个人总结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接受评议。机关效能办负责对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不履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或落实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首问负责制
一、首问负责制是指管理相对人到机关或打电话到机关办事(含举报、投诉、咨询、查询等),接受询问的首位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办理或交经办科室(人)办理的制度。
二、首问人要热情礼貌、用语文明;熟悉本单位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切实为办事人着想,不得推诿扯皮,充分体现机关干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
三、首问人的责任:
(一)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事项所需要补充或携带的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内容,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
(二)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经办科室,经办科室无人时,应告知经办科室的联系电话。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的,当具体经办人不在时,首问人应先接下来,并记下管理相对人的联系电话,再交经办人办理。
(三)不属于本单位或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首问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部门。
(四)属于电话咨询的,首问人应按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于举报或投诉的,首问人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或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要素记录在册,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四、对违反本制度被投诉并经查实的,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3、一次性告知制
一、一次性告知制是指管理相对人到机关办事或电话咨询有关办理事宜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或不予办理理由的制度。
二、对管理相对人要求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对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其所需补正的手续和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的要求补齐补正后,经办人员应当按时予以办理。
三、对管理相对人所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或相关手续、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应及时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不能一推了之。
四、对需一次性告知的事项,除电话咨询可用口头一次性告知的形式外,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当事人,并存档备查。
五、违反本制度,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限时办结制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管理相对人到机关办事,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经办单位或经办人应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所诉求事项的制度。
二、各部门要根据职责要求、科学、合理地确定所承办事项的办理时限。
三、对即办事项,在管理相对人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要即时予以办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和刁难。
四、对限时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即时对管理相对人申报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并出具收件回执单,写明所收材料名称、页数、办结取件时间及经办人。
五、对管理相对人诉求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理。如特殊情况需延时办理,经办人要按照职权规定报领导审批,并告知当事人延时办理的理由。
六、违反本制度,要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否定报备制
一、否定报备制是指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各项业务中,认为管理相对人的诉求事项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精神,决定不予办理的事项,要实行登记备案或请示报告的制度。
二、经办人对管理相对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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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marry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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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