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信息管理员工作职责
网站信息管理员工作应遵循以下规范:
(一)信息采集
为了及时更新各栏目的信息,保证发布的信息不违反保密规定,信息更新由各部门提供,企划专员采集,主要内容为工作动态等。
(二)上传信息审查
1、上传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在网站上发布信息,所有信息必须经综合管理部审核同意后才能发布;
2、发布前必须对文件作两次校对,确认无误后才能上传;
3、信息发布流程如下:提交初审(网站信息管理员)→终审签发(主任审核)→上传发布(网站信息管理员);
4、网站信息管理员采集材料并进行修正,经网站管理主任审批后,一个工作日内发布;
5、各分局、各部门提供的信息要准确、规范;上传信息涉及到单位全局性工作的需经网站主管审核。
第八条上传信息质量要求
1、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上传信息应注明信息来源,严格审核程序,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的信息不予上传;
2、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各部门应将最新信息及时更新,避免过时信息上网;
3、确保信息的适用性:各部门应着重开发与本部门工作和发展密切相关的、具有自身特色的信息上网。
第九条上传信息的更新
1、集团动态、行业新闻、资讯、新闻中心等信息必须要每月更新;集团及各分公司介绍或概况每年至少更新一次。
2、综合管理部经理为督办人,每月1日是督办日期,逾期3天未及时更新,而且不能合理说明原因的,每次处以50-100元罚款。
3、企划专员要定期检查网站上互动相关的信息,及时作出回复。凡违反法律法规、有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带有广告性质的留言应马上删除;
4、企划专员对网站上的项目和内容负责,所有网页上的图片和文字应符合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要求,在发布之前必须认真审阅,确保内容和文字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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