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与文化
造字与文化
用字与文化
一、造字与文化
(一)许多汉字的字形(结构)显示了先民的生活和意识。
《字里乾坤》—《从汉字看古代家庭伦理观》
(1)严“父”慈“母”
《说文解字》说:“父,矩也。家长率教者。从又,举杖。”
徐楷对“父”字作了这样的阐释:“鞭扑不可废于家,形罚不可废于国,家人有严君焉,父之谓也。故于文举丨为父;又者手也,杖也;举而威之也。”
《论语》:“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
“季康子问:‘使民敬、忠以劝,如之何?’子曰:‘临之以壮,则敬;孝慈,则忠;举善而教不能,则劝。’”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躬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2)“男”尊“女”卑
徐中舒曰:“男从力从田,力字即象耒形。力耒古同来母,于声亦通。”
《白虎通·嫁娶》:“女者,如也,从如人也。”
“奸”字,训“淫也”;“嫉”,训“妎也,……一曰毒也”;“妇妬夫也”;“婪”,训“贪也”;“姗”,训“诽也”;“妨”,训“害也”;“妄”,训“乱也”;“嫌”,训“不平于心也”等等。
班昭《女诫·敬慎第三》:“阴阳殊性,男女异行。阳以刚为德,阴以柔为用,男以强为贵,女以弱为美。鄙谚曰:‘生男如狼,犹恐其尩(wānɡ,瘦弱);生女如鼠,犹恐其虎’”。
吴起“杀妻取将”(《史记》)
(3)“夫唱妇随”“妇人,伏于人者也。”服
(4)老人为何三条腿
“老爷”、“老丈”、“老伯”
“张老”、“王老”
老衲、老僧、老身、老拙、老朽、老夫
(5)儿“孙”满堂
《说文解字》:“子之子曰孙。从子,从系;系,续也。”
“株连九族”:高、曾、祖、考、己、子、孙、曾、玄。
在民间,“玄孙”以下仍可列出“细孙”、“灰孙”。
“孙女”、“外孙”、“侄孙”、“孙婿”……
《诗经》:“螽斯羽,薨薨兮,宜尔子孙绳绳兮。”“瓜瓞绵绵”
“子子孙孙永宝用之”
“婚”、“娶”看掠夺婚俗。
《说文·女部》:“婚,妇家也。礼:娶妇以昏时。妇人阴也,故曰婚。从女从昏,昏亦声。”
《仪礼·士昏礼》郑玄注:“主人爵弁,纁裳,缁袘,从者毕玄端,乘墨车,从车二乘,执烛前马。”
《礼记》中还有“婚礼不贺”、“嫁女之家三夜不熄烛,思相离也;娶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
《说文·女部》:“娶:取妇也,从女从取,取亦声。”
《说文·又部》:“取,捕取也。从又从耳。周礼:‘获者取左耳。’”
“可以冠,取妻子”“男三十而取”“取妻何如”
婚:一种凭借夜色掩护而进行的小规模的抢婚,类似今日某些少数民族中尚存的“偷婚”。
娶:强取。大规模、明火执仗地抢婚。
师婚:以战争手段得婚。周幽王伐有褒而娶褒姒,晋献公伐骊戎而娶骊姬。
——母权与父权之争“姓”
3.“刑”——抢水引起的风波
《说文》:“刑:罚罪。”即惩罚罪犯。
清人马国翰的《春秋元命苞》
《论语·为政》:“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已引申为“刑法”、“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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