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福铁路客专闽赣监理I标项目部
开(复)工报告审批制度
为了规范开(复)工报告程序,明确各级监理机构开(复)工报告的审批权力,特制定该审批制度。
1、开工报告的审批权限:单位工程和重点工程由承包单位项目部统一申报,经监理项目部审核后报业主审批;分部分项工程的开工由工区申报,经监理分站审批后实施。
2、单位工程和重点工程开工前,承包单位按约定的日期提交《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开工报告》及相关资料,监理工程师按以下内容审核开工条件,满足后方可按程序审批开工。
1)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签认;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其他技术管理人员已经到位,主要施工设备、施工人员已经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经落实;
3)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条件;
4)经审核合格的施工图纸已到位;
5)工程复测或施工放样工作已完成;
6)涉及营业线的,检查承包单位与铁路运营单位签定的营业先施工安全协议。
3、分部分项工程的开/复工前,应满足以下条件:
1)施工方案已经审查;
2)现场专职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已审查且具有保证工程质量的能力;
3)施测成果经监理工程师复查认可;
4)试验室的已通过审批;
5)征地、拆迁、城市规划、环保、水保等手续已齐备;
6)不存在转包和非法分包问题;
7)造成停工的原因和不良因素是否已经克服或消除。
4、在铁路营业线上施工的工程项目,除上述审查内容外,还应重点审查是否按照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了《营业线施工许可证》,签订《安全协议》,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安全保证体系,制定了详细的营业线施工计划、施工过渡方案和安全措施。
5、由于委托人提供的条件尚不完全具备,而又急于要求开工的,应明确不具备的条件及需完成的日期并作出记录,由总监以书面形式提出审查意见报委托人,经委托人签认后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开工报告或由委托人审批开工报告。
京福铁路客专闽赣监理I标项目部
工程例会制度
工程例会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工程例会、监理工作例会和专题会议。
1、第一次工地会议
1)第一次工地会议召开前应发会议通知并签到;
2)在工程正式开工前,由业主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参加单位与人员:业主授权代表和有关职能人员、设计代表、承包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有关职能人员、分包商主要负责人、全体监理人员以及应邀参加的其他人员;
3)会议主要内容为:
a) 与会方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分工和联络方法;
b) 业主根据监理服务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c) 业主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d) 承包商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e) 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f) 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g) 研究确定现场监理例会制度,明确例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主要内容;
4)监理应做好会议记录,并整理编发会议纪要发与会各方;
2、监理项目部工程例会
1)每月工程例会应在工程开工后的整个施工期内定期举行,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业主代表、设计代表、监理
站长、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质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2)每月工程例会的主要议程如下:
承包单位汇报上期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简述发生和存在问题,提出本周施工计划安排;
监理单位对上期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进行简要评述;
各方提出和讨论在施工中的应相互协调的问题;
其它需要解决的问题和事宜;
业主代表发言;
总监理工程师简要评述;
3、监理分站工程例会
1)每周监理分站工程例会应在工程开工后的整个施工期内定期举行,一般每周召开一次,由分站长主持,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监理项目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现场监理,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或主管生产的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质负责人,各工区负责人(或主管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质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2)每周工程例会的主要议程如下:
承包单位各工区汇报上期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简述发生和存在问题,提出下周施工计划安排;
各监理小组对上期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进行简要评述;
各方提出和讨论在施工中的应相互协调的问题;
其它需要解决的问题和事宜;
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发言;
总监理工程师发言;
监理站长作总结陈述。
4、工程专题会议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遇有特殊情况需要通过会议协调和解决时,可以随时召开专题会议;
专题会议应根据需要协调和解决的问题由相应的单位和人员参加,其会议内容一般应是;
a) 情况紧急需要立即解决的问题;
b) 需要专项研究解决的问题;
5、监理例会
监理例会是项目监理站织机构定期召开的例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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