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
招标代理委托书
山东三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制
委托单位(甲方):济宁市地税局
代理单位(乙方):山东三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济宁市地税局综合办公楼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委托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总则
1、甲方委托乙方为该工程的招标代理单位,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2、双方应贯彻落实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招标程序以及有关规定。
3、依照建设工程招标的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实施。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济宁市地税局综合办公楼
总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框剪结构层数:地上21层、地下2层
甲方地址:济宁市行政审批中心东临
联系人:刘德岭电话:0537-2397668
乙方地址:济南市山大路233号
联系人:张海岩电话:0531-2929886-807
三、甲方工作
1、书面提出招标工程要求的初步意见。
2、提供下列有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1)计划批准文件;
(2)规划许可证;
(3)报建证书。
3、提供图纸和有关的技术资料及说明。
4、参与乙方组织的该工程的全部招标过程。
5、与乙方配合确定中标单位,发送中标和未中标通知。
四、乙方工作
1、代表和维护甲方的利益,本着经济合理,保证质量,保证进度,提高效率的原则,尽职尽责地做好服务工作。
2、负责本工程招标的全部具体组织工作,具体是:
(1)协助甲方考察择优选定参加投标的单位。
(2)协助甲方组织有关图纸的技术答疑,解决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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